家长们注意了!2019年丰台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审核实施细则出台,2019年丰台区京籍无房家长非户籍区租房入学条件是什么?2019年在丰台区租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北京幼升小网团队分享2019年丰台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审核实施细则。
2019年丰台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审核实施细则
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京建法〔2017〕21 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2019 年义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9〕6 号)的精神及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内容
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因父母在丰台区长期居住并就业,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须提供以下材料:在丰台区就业证明、在丰台区实际住所租住证明、全家户口簿。
二、审核时间
申请、初审时间:2019年5月10日下午、5月24日下午。
三、审核程序
1.儿童父或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区教委进行申请、初审、注册并填写详细信息。
2.相关审核单位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其父或母在2019年5月31日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学龄儿童信息采集。
四、审核部门
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开展审核工作,职责如下:
(一)区教委负责初审。
(二)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审在丰台区就业证明。
(三)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负责复审全家户口簿。
无房及租房情况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核或复审。
五、审核标准
(一)无房家庭审核标准
参照本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标准进行确认。其父母任何一方均应在本市无住房,且三年内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
(二)在丰台区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儿童父或母需提供在丰台区就业证明。
1.其父或母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丰台区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
2.其父或母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丰台区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其父或母应提供从2016年6月至申请月前两个月在丰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与务工单位一致。
(三)在丰台区实际住所租住证明审核标准
儿童及其父母在文件发布之日以前已在丰台区实际居住,儿童父母需提供在丰台区实际住所租住证明。
其父母在本区连续单独租住房屋且已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应提供自2016年6月至申请月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税收缴款书、房主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主身份证。
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四)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及其父母为本市非丰台区户籍,户口簿及其它证件材料能清晰表明儿童与其父母的关系。
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六、其它
(一)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的租赁不属于上述范围,按原有政策入学。
(二)各审核部门严格执行审核标准,安排专人依据工作程序按时、规范审核,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顺利进行。
(三)儿童父母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由复审单位予以解释。
(四)如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证明,将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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