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教育委员针对房山区学前教育事业进行进一步规范,对全区各类型幼儿园的收费行为详细说明收费标准,房山区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普惠性社区办园点、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非普惠性社区办园、代办服务性收费等有详细说明,北京幼升小网为您分享详细要求。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规范全区各类型幼儿园收费标准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房山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关心和关注!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各类型幼儿园的收费行为,维护广大家庭的合法权益,现告知相关要求,请您知晓并广泛监督。
根据市发改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发布的《北京市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市市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幼儿园收费主要包括两项:一是保育教育费,二是代办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幼儿生活必需品费、幼儿外出活动费、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费、延时服务费)。
公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普惠性社区办园点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公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即不高于900元/生·月,保教费应按月收取。
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非普惠性社区办园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幼儿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他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根据保育教育成本合理确定,和家长签订收费协议。保教费应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
代办服务性收费由幼儿园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据实收费;即时发生、即时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取。伙食费应按月收费,按天计算,幼儿在园期间伙食费按实际缺勤天数退还。
各类型幼儿园均需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应在幼儿园门口的显要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期限等相关内容,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幼儿园应与家长签订入园(收费)协议,告知家长收费的项目、标准、缴费方式、收费时间等内容。
在缴纳费用时,一是请您仔细核对收费明细,确保所缴费用与幼儿园公示内容一致,并及时向幼儿园索要票据,留存凭证。二是所缴费用要交至所在幼儿园的对公账户中,对公账户见幼儿园公示栏。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取代办服务性收费根据收费项目分别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北京市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垫付资金结算专用票据》和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民办幼儿园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应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中央在京单位、军队所属幼儿园的票据使用,按照中央、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我委再次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加强公开公示。建议家长按月缴纳保教费,警惕以各种优惠名义诱导家长超前、过度缴费。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课后培训班等名义额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教材费”、“材料费”、“占位费”、“学籍管理费”等其他名目的费用。如发现幼儿园存在未落实公示制度、乱收费、违规收费等问题,请及时举报反映,经核实后我委将严肃处理。
各位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共同携手,为我区学前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监督电话:区教委办公室:89355050;区教委学前教育科:89362624 ;区教委法制与民办教育科:89365303;区教育审计中心:60325217。)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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