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拟推荐名单正在公示。其中,拟认定10所高等学校、32所中小学校为北京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拟推荐11所大中小学为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4月5日。快来看你的学校入选了吗↓↓↓
北京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拟认定名单
拟认定以下42所学校(高校含高职10所、中小学含中职32所)为北京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排名不分前后。
高等学校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首都师范大学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建筑大学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中小学
北京市第十一中学
史家胡同小学
东交民巷小学
景泰小学
西城职业学校
北京小学
陈经纶中学
朝阳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垂杨柳中心小学
人大附中航天城学校
人大附中翠微学校
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丰台实验学校
北京市第十八中学
北京景山学校远洋分校
北大附小石景山学校
北京市第八中学京西附属小学
昊天学校
北京拔萃骏源学校
北京小学通州分校
杨镇中学
东风小学
首师大附属顺义实验小学
昌平职业学校
南口镇小学
北京育翔小学回龙观学校
昌平区实验学校
庞各庄镇第一中心小学
大兴区第三小学
怀柔区第三中学
延庆区第十一中学
燕山星城中学
北京盲人学校
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拟推荐名单
拟推荐以下11所学校(高校含高职6所、中小学含中职5所)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排名不分前后。
高等学校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中小学
北京市第十一中学
史家胡同小学
陈经纶中学
昌平职业学校
庞各庄镇第一中心小学
公示信息
公示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4月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所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客观,并附相关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以信函形式反映情况的,具体时间以邮戳为准。
反映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jw_fgc@j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邮编101160。请在信封上注明“反映异议”字样。
3电话:010-55530052 杨老师
4传真:010-55530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