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丰台区各小学招生简章要求各异(详细点击查看→2024年小学招生简章汇总),您知晓丰台区北京十一学校丰台小学招生范围对应哪些小区?是否实行政策?什么时候到丰台区北京十一学校丰台小学报名?准备哪些入学材料?北京幼升小网团队为您分享相关内容。
2024年丰台区北京十一学校丰台小学招生简章
欢迎适龄儿童到本学区入学
2024年小学入学审核采取线上审核方式,我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区户籍儿童家长、父母自有住房的本市其他区户籍儿童家长、按本市户籍对待的儿童家长、父母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于6月14日16:00前将审核所需材料按要求准时上传至指定邮箱(见后)。于6月15日9:00——16:00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并于6月16日16:00前按照已经划定的单一对应学校或入学学区上网填报志愿。
父母租住房屋的非本市户籍儿童的家长,请于6月15日9:00至16日16:00,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志愿,不需向任何学校递交材料。
本片区内学校
1.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小学
2.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丰台实验小学
3. 北京十一学校丰台小学
4.北京市第十八中学时光学校
学校服务范围
特别说明
根据学校整体规划,自2024年9月1日起一年级新生全部在北校区(石榴庄南里17号)入学。
北京十一学校丰台小学北校区正门
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
学校咨询电话:010-67622296
咨询时间:
5月6日—7月4日 工作日下午15:00-17:00;
6月17日、18日9:00-11:30、13:30-16:00
学区咨询电话:010-67243361
咨询时间:截止至7月4日的工作日,每天15:00至17:00。
关于材料的提交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儿童信息采集表
需家长签字、写明日期
2.儿童的出生证明
内容页
3.全家户口簿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一家三口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交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一家三口页;
(2)一家三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交所有户口簿的首页、户主页及一家三口页、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3)如只能提供儿童父、母一方材料,需提供另一方无法提供材料的依据(如离婚协议、有关儿童抚养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等)。
(4)如果“六年一学位”的“二孩”入学,需同时提供“一孩”的户口页。
4.儿童父母或四老的房屋产权证明
(1)有房产证的:
① 提供房产证(“房屋坐落”地址页);
② 提供房产自查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通知单截图(操作说明详见二维码);
(2)无房产证的:
提供拆迁协议和补充协议(或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材料(物业费、水电燃气费、供暖费、有线电视费等的发票均可)等相关资料。
5.其他材料
按京籍对待的除上述(1-5项)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工作居住证;租住房屋的,还需提供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在丰台区的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税收缴款书、持证人2024年3月份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在丰台区缴纳)等。
提交方式及时限
1. 请您将准备好的入学审核材料逐份拍照(原件清晰完整的电子版照片),并按照“材料名称”命名,将全部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并以“儿童姓名+第几顺位+联系电话”命名,例:张某某(第二顺位)13901234567。如下图所示:
2.以文件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到学校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同文件夹命名方式。
第一至三顺位发送至:
bj11ftxxzsb@126.com
第四及以后顺位发送至:
bj11ftxxzsb@163.com
3.各顺位收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16:00。
关于材料审核
审核顺序
第一顺位:儿童户口与父母房产地址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且同一地址的本市户籍儿童(房屋产权全部归父母所有)
第二顺位:儿童户口与父母房产地址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但地址不一致的本市户籍儿童(房屋产权全部归父母所有)
第三顺位:仅有父母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儿童(房屋产权全部归父母所有)
第四顺位:“四老”房产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三代同户,且儿童户口在此房产地址的本市户籍儿童(房屋产权全部归四老所有)
第五顺位:仅有儿童户口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儿童。
第六顺位:父母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儿童(房屋产权全部归父母所有)
第七顺位:父母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非本市户籍儿童(房屋产权全部归父母所有)
其他类型儿童:如集体户、公共户、无自有住房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资料文件夹及邮件主题名为格式为:学生姓名(部分产权/公共户/集体户)联系电话。
例:张某某(集体户)13901234567
审核说明
1.学校会将收集到的邮件材料打印,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会根据信息采集表上的儿童编号和验证码,在入学服务平台上进行划片确认。
家长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为原件,上传复印件无效,且须与信息采集表上的信息一致。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本校入学资格,交区教委相关部门处理。
2.在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16:00)前上传资料的儿童,学校将按照顺位审核;6月14日16:00至16日14:00期间上传材料的儿童,须待学校完成截止前上传的全部材料审核工作及确认单校划片操作后,再审核后续时段上传的材料。
3.我校将依据(一)审核顺序中的顺位进行单校划片资格的审核,同一顺位中,以房屋产权登记时间排序。
4.确定单校划片资格过程中如学位已满的,将参与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温馨提示
(一)为了使审核工作有序进行,请本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区户籍儿童家长、父母自有住房的本市其他区户籍儿童家长、按本市户籍对待的儿童家长、父母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按以上要求上传材料审核入学信息。如未在规定时间段上传材料或材料向多所学校提交的,将会影响儿童正常入学。
(二)邮件提交后,请时刻关注邮箱反馈的信息。如6月15日16:00后家长在入学平台上仍未查到审核结果,及时联系学校。
(三)家长提供的证件材料须与信息采集表上的信息一致。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交区教委相关部门处理。
(四)自2021年9月1日起,儿童迁移户口或出生落户,如户主不是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五)我校自2020年起,自该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本校单校划片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不符合我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儿童参加多校划片入学。
(六)四老房产,虽三代同户,但儿童户口不在此房产地址的,不能以此地址入学。
(七)今年入学的本区户籍、父母自有住房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父母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的超龄儿童,2023年到教委备案通过的,需上传盖有区教委主管科室章的《信息采集表》或《备案表》。未到教委备案或备案未通过的,排在同类儿童最后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