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学初中高中“区三好”及“市三好”评选提交要求、比例、流程不同,北京市小学生如何参选“优秀小学生”?北京市区级优秀小学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参选?北京市小学生哪些年级段可以评选区级优秀小学生?评选比例是多少?评选时有哪些流程?本文为您分享详情。
北京市区级优秀小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带头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6年修订)》。
3.积极参加校内外综合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好评。
4.学习兴趣广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提问,乐于探索,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
5.身心健康,开朗乐群、不怕困难。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
6.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校内外艺术活动,参与中华优秀文化艺术活动。
7.热爱劳动,乐于参与各项劳动实践,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北京市区级优秀小学生评选方法、比例及流程
1.评选范围为小学阶段四、五、六年级学生。
2.区级“优秀小学生”分别按四、五、六年级学生总数的20%、15%、10%的比例进行评选。
3.京籍学生及非京籍学生均有资格参加区级“优秀小学生”的评选。五、六年级的区级“优秀小学生”,原则上应在上一年级的区级“优秀小学生”中产生。曾在外地就读的京籍学生,在就读期间如获得过相应等级的称号,回到本区并在参评学校学习一年以上,也有资格参加五、六年级区级“优秀小学生”的评选;五、六年级中,如有转出或其他原因,需调整或补充区级“优秀小学生”名额,应在名册中备注说明缘由。
4.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荐或由老师及同学推荐作为候选人。在班主任的组织下,学生对候选人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并将投票情况上报学生管理部门。
5.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
6.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区级“优秀小学生”的重要依据之一,校行政会要在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和教师的意见,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三天后,上报区教委小教科。学校保存好学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单备查。
7.区教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颁发区级“优秀小学生”证书。
温馨提醒:本文同步现有信息,具体请以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