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幼升小已经结束,那么,对于2016年幼升小义务教育入学阶段的那些问题。2017年幼升小的爸爸妈妈们要关注了。来看看入学政策部分的那些问题吧!
1、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有哪些变化?
《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与2015年相比总体稳定,正文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入学条件及工作要求三部分,附件是北京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主要变化有:
一是降低特长生入学比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要求"2016年各区招收特长生比例要降到各区初中招生总人数的5%以内。"
二是要求各区加强统筹规划,做好入学工作宣传,提前让学生家长了解小升初及升入优质高中机会,明确升学预期,推进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顺利实施。
三是合理调整入学时间安排,让家长及社会公众充分知晓入学政策,方便学生家长办理有关手续。
为推动教育公平,市教委出台了两个配套文件--《关于做好2016年小升初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城六区一般初中校实施1+3培养试验的通知》,进一步促进小升初就近入学。
2、家长如何获取今年的入学政策,包括各个区的政策?是否有对外的咨询电话?
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继续使用公众服务门户:yjrx.bjedu.cn,该门户上有市、区的相关政策咨询服务信息以及各区辖区内的中小学信息可供参考。
门户网站上有统一的技术服务电话和各区的政策咨询电话。
3、什么情况入学需要提供"五证"?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提供"五证",具体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4、非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的条件是什么?
(1)区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2)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3)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4)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5)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6)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籍登记卡;
(7)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8)其他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证明。
5、外地户籍学龄儿童家长,符合北京市的按京籍对待条件,入学需要做什么?
符合按本市户籍对待的情况请根据区教委公布的时间,携带符合按京籍对待的相应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进行登记注册,注册后自行填写详细信息并打印信息采集表。(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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