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17年海淀区非本市户籍拟入学子女相关材料审核事宜的通知,通知中提出了审核内容,方法和标准,还提到了明确各孩次认定标准,发布了非京籍拟入学子女父母生育情况证明模板,下面北京幼升小小编来给大家分享。
非本市户籍拟入学子女相关材料审核事宜的通知
各街镇卫计科:
根据2017年4月27日区2017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会议要求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文件见工作手册),现将我委在此项工作中的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明确各单位审核签字人员
各单位在填写《2017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审核情况记录单》时,需要区卫计委审核人签字,为了方便大家开展工作,区卫计委委托各街镇计生办明确一名同志(公务员)具体代为签名。请各单位将代签人员(审核人)信息(姓名、职位、联系电话)于2017年5月10日前报至高东升同志,并严格审核把关,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沟通。审核结束后(5月27日前),请各单位将审核总人数、审核通过人数和基本情况及时反馈高东升同志。
二、明确审核内容、方法和标准
1、审核内容:重点审核非本市户籍全家户口簿部分,具体审核标准按照文件中第四部分《审核标准》中第(一)项《全家户口薄》要求的内容办理。
2、审核方法:一、查看夫妻双方结婚证(离婚的要离婚证)。二、查看出生医学证明。三、查看户口薄。四、查看认定材料标准部分。以上审查材料复印件如文教科已留存的计生办不在保留。
3、明确各孩次认定标准
一孩认定标准: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合格:1、合法一孩生育服务证。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非京籍拟入学子女父母生育情况证明》(非婚生育一孩的只要开具此证明均视同独生子女或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父母系初婚的只需提供女方证明即可;再婚家庭历次婚姻事实清楚,父母双方户籍不在一起,拟入学子女户口随母或父落户一方所在地开具证明)。
二孩认定标准: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合格:1、合法二孩生育服务证。2、外省市县(区)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缴款收据,并盖有计生部门印章。3、《非京籍拟入学子女父母生育情况证明》(超生子女开具此证明的视同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父母系初婚的只需提供女方证明即可;再婚家庭历次婚姻事实清楚,父母双方户籍不在一起,拟入学子女户口随母或父落户一方所在地开具证明)。
三孩认定标准: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合格:1、合法生育服务证。2、外省市的县(区)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缴款收据,并盖有计生部门印章。3、《非京籍拟入学子女父母生育情况证明》(超生子女开具此证明的视同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父母系初婚的只需提供女方证明即可;再婚家庭历次婚姻事实清楚,父母双方户籍不在一起,拟入学子女户口随父或母落户一方所在地开具证明)。
附件:非京籍拟入学子女父母生育情况证明
(联系人:高东升 联系电话:88364183)
海淀区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科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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