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 2017年9月30日起开始实施!共有产权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有哪些亮点?满足哪些条件才可申请房产?实施后会对幼升小有什么影响?快看北京幼升小网京京为您全面解读。
《办法》亮点
8月3日住建委发布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共有产权住房新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9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正式发布《办法》;9月30日起开始实施。《办法》主要集中以下几方面内容:
共有产权房可落户、入学
关于能否落户、入学等问题,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在落户、入学上和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政策一致。
关于东城、西城等区房源
《办法》第五条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发展新区统筹部分房源用于弥补中心城区房源供应不足。根据第十一条规定,东城、西城区户籍但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家庭,与项目所在区户籍家庭具有同等待遇。
关于离婚、有住房转出记录人员限制
对于离婚人员申请问题,住建委已在《办法》中明确仅限制“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不满三年单独提出申请”的情形,对离婚前家庭成员无住房或再婚家庭,不受此限制。
关于单身申请年龄
不满30周岁单身家庭可“先租后买”,形成梯度消费。下一步,北京市住建委将制定支持政策,引导30周岁以下单身青年通过租房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形成租售并举、先租后售、梯度消费,确保政策有效衔接。
另外,住建委表示,今后五年北京市将完成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供地,市相关部门会同各区政府加快推进今年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和组织建设工作,解决无房家庭住房需求。
对幼升小有影响?
幼升小家长是不是疑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会对幼升小有什么影响?2018年幼升小是否波及?京京理解为以下两点:
共有产权房将缓解入学途径
依据市住建委明确表示来看,共有产权房的出台可进行入学及积分落户,同时满足条件政策可办理租房买房,从房产性质上来讲新增了新北京人,从幼升小入学来看,政策的实施即将扩大了幼升小入学途径。
使用共有产权房幼升小的趋势
从近两年的政策来看,北京市对于房产的要求越发严格,特别是幼升小17年强调实际居住,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而共有产权房可作为入学,但实施的过程中,各区教委或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自2010年以来,本市适龄少年儿童人数每年平均递增两万人,年均增长为20%,全市小学、初中持续迎来入学高峰。预计到2019年,全市小学在校生规模将增长至103.4万人,比2014年增加20.5万人。
由此看出,目前北京幼升小入学学位较为紧张,从各区教委扩建或合并的情况来看,虽然在扩大增加学位情况,但应对每年幼升小人数高峰期,还会存在部分孩子不能上心仪学校。
京京提醒:使用共有产权房的出台是大福利,但结合上学的情况,各位家长还需以入学城区教委政策相结合,从当前幼升小入学政策来看,2018年幼升小家长租住或购买共有产权房参加幼升小,需要注意各区对租房时限和购房时间的要求。
如17年朝阳区幼升小政策强调从2017年6月30日后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所对应的实际居住地址不再对应一所学校,适龄儿童依据实际居住地址登记入学将参加所在片区的统筹分配;丰台区幼升小政策要求从2017年9月1日起,逐步实行购置“二手房”的房主子女通过多校划片派位方式入学,这意味着买房也不见得能进名校。
《办法》亮点那么多,2018和2019年幼升小家长是不是都想去申购共有产权房?您还需要了解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和流程。
申请条件
一、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另外,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京京提醒:《办法》中明确指出,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非京籍可申请
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工作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组织实施,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京京提醒,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申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实际情况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
申请流程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网上申购,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公告。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项目规划方案复函后,向项目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开通网上申购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准予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项目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
2.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内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等情况,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项目公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3.联网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地税、人力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
申请家庭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申请复核。
京京提醒:《办法》中明确规定,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另外,《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施行后,未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政府收购的各类政策性住房再次销售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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