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延庆区幼升小入学政策目前已经发布了,信息采集工作也已经展开,那么对于2018年延庆区幼升小信息采集来说,有哪些事情需要家长们注意呢,采集流程是什么呢?北京幼升小网团队现在为大家分享。
2018年延庆区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家长告知书
敬的幼儿家长:
您好!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延庆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和《延庆区2018年非京籍儿童少年入学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为确保您的孩子顺利进入延庆区小学接受义务教育,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如下内容:
一、关于信息采集范围
所有2018年秋季进入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均须参加信息采集。
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将依据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不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不能建立学籍,无法正常入学。
每名儿童只能在入学系统中户籍或实际居住所在区进行入学信息采集(含符合本市非延庆区户籍无房家庭入学要求的适龄儿童)。
二、关于适龄儿童界定
1.适龄儿童:2018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是指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孩子,由家长自行采集。
2.超龄儿童: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由区教委统一采集。
3.不足龄儿童:201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儿童不能参加信息采集。
三、关于网络平台
推荐使用IE7及以上浏览器,关闭浏览器弹出窗口设置
1.入学相关政策查询
延庆教育委员会:http://www.yqedu.com.cn
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yjrx.bjedu.cn
2.信息采集操作指南(手册)
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yjrx.bjedu.cn
3.信息采集
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yjrx.bjedu.cn
四、关于一年级招生关键时间点提示
1.2018年5月1日开始: 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开放,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2.2018年5月7日—5月31日:信息采集(5月31日后系统自动关闭录入功能) 、打印信息采集表。
3.2018年5月7日开始:启动非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非京籍儿童适用)。
4.2018年6月11日开始:学校公布招生公告(招生计划、招生片区、报名所需材料等)。
5.2018年6月16日、17日:学校现场登记,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6.2018年7月上旬: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五、关于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方式
第一步:请在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进入“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仔细查看相关操作手册后,点击“立刻开始办理”,选择“延庆区”,进入延庆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
第二步:
1.本市户籍点击“小学入学服务系统”,进入后点击 “注册”并填写基本信息,等待身份证及户籍信息验证。
2.非本市户籍点击“非本市户籍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材料审核入口”,进入后点击 “注册”并填写基本信息,等待身份证及户籍信息验证。
提示:家长如实填报、核对各项信息。市、区有关部门建立了系统联网验证、当面验证等多道验证审核程序,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无论哪个验证环节发现虚假信息,该条登记信息都将成为无效信息,将影响孩子正常入学,家长在信息采集时一定要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
第三步:
1.本市户籍身份证及户籍信息验证通过后,打印信息采集表(登记入学时须携带)。
2.非本市户籍身份证及户籍信息验证通过后,5月7日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所属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通过后到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再次提交信息后,即可打印信息采集表(登记入学时须携带)。
提示:录入提交基本信息后,信息将传送到暂住地所属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其他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无法接收该信息。所需材料详见延庆区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yqedu.com.cn公示公告栏《延庆区2018年非京籍儿童少年入学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注意事项:
1.请牢记账号和密码。
2.登记的手机号码用于接收各阶段信息,务必填写正确。如无法接收相关短信,首先确认注册手机号是否填写正确,然后确认手机是否欠费或设置了短信拦截功能,若都没有问题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查询具体情况。
3.注册信息将通过公安系统进行比对验证,以公安系统数据为准。如果未通过审核,首先请对照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检查信息填写是否有误,如果有误,请撤销信息按照正确信息重新进行注册;如果与身份证、户口本确实一致请与公安部门联系。
4.如果注册的信息填写错误,请家长于5月31日前自行撤销信息并重新注册填写。
5.在信息采集完成后,如需变更入学区县,5月31日前家长可自行注销在原区县注册的信息,重新进入需要入学的区县进行注册。
6.适龄儿童入学信息一经学校审核通过、系统提交成功,将无法撤销或修改。
7.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承担由于填写虚假信息或错误信息产生的相应责任和后果。
8. 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时需在系统中直接打印,复制后打印的无效。
六、以下五种情况,由区教委小教科统一进行信息采集
1.超龄儿童(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无学籍) 。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中,按本市户籍对待(具体条件见下)。
3.符合本市非延庆区户籍无房家庭入学要求的适龄儿童。
4.外国籍(指适龄儿童本人)。
5.香港澳门籍的适龄儿童。
区教委小教科办公地址: 延庆区高塔街51号303室
集中办理时间:2018年5月21日—5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办理时请带齐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以免影响正常的信息采集工作。
七、持有下列证件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
1.区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2.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3.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期限内);
4.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5.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6.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持结婚证、全家户口簿;
7.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8.父母双方为本市户籍,无户口的适龄儿童,持父母结婚证、全家户口簿,同时携带出生医学证明。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如有疑问请进行电话咨询。
信息采集技术咨询电话:4008310001
入学政策咨询电话:69102029
延庆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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