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淀区幼升小入学审核工作正在逐步开展当中,近日清河学区公布了2018年超龄、按照京籍对待儿童等情况的入学审核要求,清河学区的家长们快来看看吧。
2018年海淀区清河学区超龄、按照京籍对待儿童入学要求
按海淀区户籍对待及超龄儿童、港澳籍儿童审核
时间:2018.5.7—5.25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地点:北外附校南门家长接待中心 (西二旗大街19号)
电话:82748109
七类人适龄子女幼升小入学材料
持有下列证明的,按海淀区户籍适龄儿童对待:
(1)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
须持有海淀区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2)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子女
须持有海淀区台办开具的《台胞子女入学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有效签注。
(3)在京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子女
须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单位须在海淀区内),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4)随军家属中的适龄子女
须持有驻海淀区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开具的随军证明(须签注随军子女信息)及现役军人证件。
(5)华侨子女
须持有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6)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人员子女
须持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材料。
(7)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的人员,其子女需要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第一,《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确认单》持证人名下有海淀区内产权房的,提交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确认单》应在有效期内,证件上登记有持证人员子女名单。证件上信息均应为机打,手写无效。
第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确认单》持证人名下无海淀区内产权房的,提交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确认单》应在有效期内,持证人的聘用单位、居住地址均在海淀区内(聘用单位、实际居住地址迁入海淀区时间原则上在2018年5月1日前),证件上登记有持证人员子女名单。证件上信息均应为机打,手写无效。
港澳籍适龄子女入学材料
港澳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申请入学的,须提交以下证件:
(1)港澳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有本人及港澳籍儿童的港澳居民身份证;
(2)港澳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有本人及港澳籍儿童的回乡证(即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在海淀区实际居住证明。
七类人及港澳籍适龄子女入学流程
(1)学区审核
按海淀区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及港澳籍儿童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1套复印件,于5月7日—5月25日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区为适龄儿童注册基本信息。
(2)打印《信息采集表》
法定监护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填写详细信息后,打印《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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