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教委对外发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57号,以下简称《通知》),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开展本市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各区结合本区实际,围绕《通知》中的五大治理任务,通过采取自查与摸排相结合、抽查与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等措施。全盘考虑,分阶段、逐步推进,促进幼儿园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严格落实小学“零起点”教学,努力规范教育培训机构教育行为,为幼儿健康快乐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与摸排阶段(2018年8月-10月)
各区教委制定本区治理方案,于9月20日前将方案报市教委,并组织幼儿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按要求开展自查。区教委开展抽查和摸排,边查边改,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错误行为,于10月20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报告上交市教委。
第二阶段:全面整改阶段(2018年11月-2019年3月)
市教委开展对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抽查和调研工作,推进整改,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幼儿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依法依规整顿。本阶段于2019年3月底完成。
第三阶段:专项督查阶段(2019年4月)
市教委会同市政府督导室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不坚持“零起点”办学的小学以及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的教育培训机构。对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本阶段于2019年4月底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统筹,按照职责分工将专项治理工作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督促指导幼儿园、小学及教育培训机构按照相关要求查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加强引领,强化园长教师培训
积极推进《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全面落实《2018年北京市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各区要强化对新任教师、初任园长、民办幼儿园园长教师、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同时加强对园长教师的师德师风和安全教育,2018年底之前,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努力构建科学的学前教育干部教师培训体系和完善的培训制度,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动态监管和指导,要切实健全覆盖各类幼儿园三级教研网络,进一步促进干部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和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三)加强监督,落实工作责任
加强行政监管,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小学化”治理工作作为行政督查重要内容,进行经常性的入园督促查看。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各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结合幼儿园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工作,将纠正“小学化”问题纳入教育督导内容,督促幼儿园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切实提高办园质量。
(四)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多种渠道宣传科学学前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减少育儿焦虑。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为科学育儿提供典型示范。同时指导幼儿园面向家长宣传科学的育儿知识,为幼儿做好生活常规、学习品质、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入学准备。家庭、社会和幼儿园等通力合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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