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通告,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普通高等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该标准规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法定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范围、预防、控制和保障等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法定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预防、控制和保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其他可能导致群体流行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可参照执行。
对高校传染病预防提出哪些要求?
健康教育
学校应定期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控制知识、技能的健康教育。新生入学后 1 个月内健康教育培训应不少于 1 学时;在校期间应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每学年不少于 1 学时。
学校每学年应开展针对教职员工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
健康管理
学校应建立定期体检制度和师生员工的健康档案。新生入学时和毕业前应分别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学生及教职员工在校期间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将结核病筛查作为入学新生体检的必查项目。学校体检机构应符合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对体检工作的质量要求。
对体检发现的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学校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告知学生或家长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治。
学校应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学生预防接种管理。
学校出现传染病病例时,应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