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建设管理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8〕72号)和本市《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建设管理意见》(京教建〔2018〕17号)等文件要求,认真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 36246-2018),落实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学校自身责任,全面做好2019年度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以下简称操场)建设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操场建设工作,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各区教委要充分认识抓好学校操场建设质量管理,对于确保师生健康、提升学校体育教育、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关系民生的大事来抓,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落实责任。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各区教委要依据自身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严格把好立项审批、资金审核、招投标、建设过程、竣工验收、维护使用、应急处置等重要环节的管理,要做好项目决策的风险评估并依规上报;指导和要求建设单位、学校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流程,在操场建设管理中做到制度明晰、流程规范,可执行性强。
三、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各区教委既要制订项目建设计划、还要制订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建立管理台账,并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促进计划的有序推进。
四、摸排项目基本情况,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各区教委要对本年度计划开工的项目进行基本情况摸排,根据基础、学校周边环境、学校暑期安排等综合情况,确定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运动场地面层材料的类型、具体要求等,提早开展设计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在暑期施工的要合理安排工期,减少对学校正常秩序影响。
五、强化部门联动,建立监管机制。各区教委要加强与规划、住建、市场监督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协作,强化属地管理的责任,积极开展巡视巡查、联合行政执法检查等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六、做好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各区教委要指导和要求建设单位、学校充分发挥家委会的作用,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信息公开,可邀请家长代表参与相关工作,建立家校互信共治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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