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淀区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部署会召开,重点介绍了《海淀区2019-2021年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海淀区各类型幼儿园园长、社区办园点负责人参会。
大会首先对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变化进行了对比分析。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史怀远以《深刻理解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价值取向——科学精准开展督导评估工作》为题,就党和国家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要求和目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求、北京市幼儿园质量督导评估办法的突出特点、扎实有序开展我区幼儿园质量督导评估工作等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交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学前处吕萍也讲解了北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标准(试行)及评分细则。
2019年海淀区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标准
评估对象
海淀区内的教育部门办园、其他部门办园、地方企业办园、事业单位办园、部队办园、集体办园、民办幼儿园和社区办园点。其中,幼儿园分园、分址、分部和附设在中小学的幼儿园(班)作为独立主体参加督导评估。
评估内容
幼儿园的人员条件、空间与设施、机构管理、保育教育、办园成效等方面。
评估等级
总分设为1000分,评估结果设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A级(优秀)——评定分值总分在850分及以上,刚性指标得分为满分(600分),家长满意度为85%及以上。
B级(良好)——评定分值总分在700分及以上,刚性指标得分在550分及以上。
C级(合格)——评定分值总分在600分及以上,刚性指标得分在550分及以上。
D级(不合格)——评定分值总分在600分以下,或评定分值总分在600分及以上但刚性指标得分低于550分。对评为D级的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并于第二年重新接受区级督导评估。
评估周期
每三年为一个督导评估周期,2019、2020、2021年,每年督导评估全区三分之一数量的幼儿园。
评估方式
采取网上评估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评估专家组依据《标准》,结合幼儿园网上填报数据、家长满意度测评、日常监督监管等情况,开展实地核查,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评估程序
幼儿园自评和区级评估相结合
幼儿园自评——幼儿园对照《标准》,利用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网上自评,并做好接受实地督导评估工作准备。幼儿园网上自评应当在接受督导评估的当年3月底前完成。
区级评估——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幼儿园自评情况进行审核,对幼儿园开展网上(含家长满意度调查)和实地评估。
评估计划
据了解,此次幼儿园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对幼儿园进行日常管理、监督监管和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将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对幼儿园开展绩效管理、生均补贴、表彰奖励、干部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专职督查人员、幼儿园挂牌督学会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对幼儿园实施动态监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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