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9年丰台区非京籍幼升小入学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北京幼升小网整理丰台区新村街道怡海花园社区非京籍幼升小入学审核要求,供丰台区幼升小家长们参考。
2019年丰台区新村街道怡海花园社区非京籍幼升小入学审核要求
一、登记条件:
1.2012 年 9 月 1 日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出生,且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
二、社区登记时间:
2019 年 5 月 9日至 5 月31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社区登记地点:怡海花园社区服务站(商业街新址)
四、咨询电话:6373 9003
五、登记准备材料:
(一)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提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1.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
2.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商户的,应提供由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在丰台区租住房屋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应提供从2018年 12 月至申请月前两个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权益记录(补缴保险的不属于连续缴纳),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社会保险单位与务工单位一致。
(二)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申请人需提供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与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地址一致。
1.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其住房规划用途应为住宅,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新建商品房,需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
2.申请人或其配偶连续单独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自2018 年 12 月至申请月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税收缴款书,房主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主身份证。
(三)全家户口簿
户口簿及材料其它证件材料能清晰表明申请人与其配偶及少年的关系。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如户口簿上未能体现家庭关系,需要提供结婚证和孩子的出生证明。
(四)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
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有效的北京市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北京市居住证(或有内居住登记卡)地址与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六、办理程序
1.5 月 13 日至 5 月 31 日,经街乡镇初审合格的儿童登录入学服务平台,选择“丰台区”,点击“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并填写详细信息。
2.5 月 13 日至 5 月 31 日,审核单位进行复审、终审。
3.审核通过的, 登录入学服务平台,选择“丰台区”,点击“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
4.6 月 15 日 8:00 至 6 月 16 日 18:00,上网填报志愿。
5.7 月初,登录系统查询分配结果。
七、重要提示
1.儿童父母需按照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证件材料完整、准确填写信息,并在每个时间段完成相关事项、过时将会影响儿童正常入学。(“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按照户口簿首页“住址”栏填写,“居住地详细地址”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填写到房号)
2.基本信息一经复审,将不能自行撤销。因填写错误确有必要撤销的,其父(或母)持儿童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区教委指定地点(望园西里 4 号)进行申请。
办理时间为:5 月 16 日上午、5 月 23 日上午和 5 月 30
日上午,每天上午8:30-11:00。
3.5 月 28 日后,父母自有住房的儿童,其父母可到居住地附近的学校查询审核学校及审核要求。
4.6 月 15、16 日,父母自有住房的儿童由父母带领,持全家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信息采集表等相关材料,到区教委划定的学校审核入学信息,确定单一对应学校或入学片区。
5.6 月 16 日 18:00 后填报了志愿的儿童将无法撤销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
6.填报志愿时,如果选择了服从分配,在志愿学校学位不能满足时,计算机将按照本片区学校、跨片区学校的顺序随机分配,家长要依据家庭实际住址合理选择跨片区的顺序;如果选择了不服从分配,在志愿学校学位不能满足时,计算机不再分配其他学校。
7.“个人权益记录”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进行查询、打印。丰台区社保中心在全区21 家街道和乡镇社保所、丰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三个网点和社保中心二楼大厅提供自助查询打印。
8.儿童父母需承担由于填写虚假信息或错误信息产生的相应责任和后果。
9.教委咨询地点:望园西里 4 号(咨询时请家长携带人身份证)
八、网上申请填报说明
(一)购房合同资料填写说明
儿童网上入学申请填报自有住房产权资料时,其申请家庭居住类型为自有住房且已实际居住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选择为“自有住房”的“购房合同”,参照购房合同记载内容,如实填报购房人姓名、购房合同号、房屋坐落等房屋产权信息:
1.购房合同号应依据购房合同内容填写完整,样式举例如下:Y123456、XF123456 或NO.123456。
2.房屋坐落应与购房合同内记载的房屋坐落一致,样式举例如下:丰台区岳各庄东区 18#地 29#住宅楼 1 层 1 单元101。
(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信息填写说明
儿童网上入学申请填报自有住房产权资料时,其申请家庭居住类型为自有住房且已办理房产证的,选择为“自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参照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记载内容,如实填报所有权人姓名、产权证号、房屋坐落等房屋产权信息:
1.产权证号一般在产权证的前面,通常为“丰字第***号”、“京房权证丰字第***号”、“X 京房权证丰字第***号”“X 京房权证丰私字第***号”;2015 年 11 月 9 日发放不动产登记权利证书,证书编号一般为“京(2015)丰台区不动产权第 00123 号”。请将产权证号填写正确(不要省略字,如有“X”的请将“X”一起填写完整,截止到“号”字),不要填写成产权证书的印刷编号。
2.房屋坐落详细到房号,因证书版本不一致,有的房产证房屋坐落部分就写到楼号,遇有此类的请再向下找到具体的房号填写完整。
3.如房屋按份共有,只填写儿童监护人一方及其对应的产权证号。
温馨提示:
1.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准备好材料直接到新村街道办事处后院社保大厅进行初审即可,无需到居委会进行登记!
2.建议合理安排时间,错峰登记审核!
街道审核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5月31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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