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年非京籍适龄儿童(出生日期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内)在京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核工作,保证入学工作有序推进。2019年5月9日至5月31日期间,在刘孟家园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初审。
2019年丰台区刘孟家园社区非京籍幼升小入学资格审核通知
初审所需材料:
1.在京务工证明:双方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需提供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打印件,补缴保险的不属于连续缴纳),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2.房屋购房协议,房主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完税证明。
3.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卡(在有效期内)。
4.全家户口簿:年龄与出生证明上保持一致;父母子女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结婚证》、各自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免疫预防接种证》。
初审通过后,持以上材料于5月13日至5月31日期间,到花乡人民政府进行复审。
咨询电话:83688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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