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通州区张家湾镇京籍、非京籍等适龄儿童入学需满足哪些条件?什么时候进行信息采集?北京幼升小网团队为你分享相关内容。
2019年通州区张家湾镇适龄儿童入学政策
一、入学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信息采集办法
5月6日起登陆“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采集信息,5月31日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截止。(http://yjrx.bjedu.cn/html/qx_portal.html?qx=09&t=1557105366117)如下图:
注: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入口填写。如网页打不开请选择IE10以上或火狐最高版本浏览器打开。
如果儿童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或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填写提交《2019年非北京市户籍超龄儿童入学情况表 》(此表由区教委统一印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超龄儿童到张家湾镇教委办进行信息采集。
(二)本市户籍学生入学
1.小学入学
小学入学适龄儿童是指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6月15、16日本市户籍儿童(含按京籍对待)由家长携带全家户口薄、出生证明、房本、信息采集表到服务片小学报名入学。
2.初中入学
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按区教委确定的“单校对口划片分配入学,且学生实际居住地在中学服务范围内”的办法升入初中。区教育 中心使用全市统一的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分配入学。
要求回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升入初中、我区乡镇地区需返城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此项工作由区教育 中心负责。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
(三)非本市户籍学生入学
1.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复印件一式二份)
(1)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雇于用人单位,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在京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在通州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社会保险在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缴满12个月,自2019年4月21日(含)起补缴无效。
2)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个体或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营业执照、个体或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营业执照、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股东或合伙人,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文件(投资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文件(投资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条件2)、3)、4)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除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以外)为2018年3月31日及以前办理,法定代表人、股东、投资人至今持续任职,且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材料为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自2019年4月21日(含)起补缴无效。
(2)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通州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通州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购房票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时间应为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
2)租住住房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票据、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在通州区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在通州区租住无房产证农村住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以上情况租住起始时间应为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
2019年,我区继续实施“六年一学位”政策。要求房东现场签订《知情确认书》。
2018年开始,该套住房地址用于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6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3)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2)如果儿童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或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填写提交《2019年非北京市户籍超龄儿童入学情况表 》(此表由区教委统一印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4)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审核标准
申请人所持有的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件地址与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必须一致,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其中租住住房的,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含)前租住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变更租住地址无效。
2.审核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时间
申请人于2019年5月15日——5月31日,(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 持上述材料、信息采集表,到张家湾镇政府东侧大厅办理审核手续。
3.发放就读证明
通过联合审核的家长,接到确认短信后到张家湾镇政府东侧大厅领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即就读证明。
4.入学方式及时间
(1)非本市户籍小学入学
7月5日全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通州区教育 中心网站查询电脑派位或分配结果。
7月6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信息采集表”、“就读证明”到派位或分配的小学审核登记入学。
(2)非本市户籍初中入学
非通州区小学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通州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持证明证件材料于2019年5月15日——31日(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到张家湾镇政府东侧大厅审核确认,开具在京就读证明。
非通州区小学毕业且已在张家湾镇开具在京就读证明的,和在通州区小学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到我镇中学联系就读。
学校联系电话:
张家湾中学:69571821转8015
牛堡屯学校:69581391转8010
陆辛庄学校:69581109转8005
二、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 1:30——5:30
办公地点:张家湾镇政府东侧大厅
三、咨询电话
通州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咨询电话:62512345
张家湾镇教委办:69572717
张家湾镇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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