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淀召开一年一度的教育大会。会上一共发了6个文件,一个主文件《海淀区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建设教育强区行动计划(2019-2022年)》和五个配套文件,涉及学校、学生和教师。对于任老关心的老师待遇问题,海淀明确做出回答:将教师纳入区域人才保障体系,逐年增加人才公寓供给,用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吸引教师、留住教师。
当然,不只是涉及老师的发展,海淀这6个教育文件都很重磅,因为关系到未来四年海淀教育方方面面的发展,涉及的内容很丰富。海淀的老师、家长、学生都应该做一下了解。
目 标
1、海淀教育目标:到2022年,初步建成世界水平、中国特色、首都特点、海淀品质的教育强区,全面提升海淀教育国际影响力、吸引力和竞争力。
2、学前教育目标:到2022年,全区适龄幼儿入园率持续稳定在8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
3、义务教育目标:就近入学率巩固在99%以上。校际教育质量差距不断缩小。
4、国际教育服务:建成1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1所国际化特色民办学校。
5、教师队伍目标:海淀教师队伍素质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到2022年,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特级教师总数稳定保持全国领先。
6、教育经费投入:每年只增不减。
学 校
7、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实行全区三、四年级冰雪排课,让学生初步掌握冰雪运动技能。
8、保证中小学各学科平均有不低于10%的课时用于开展校内外综合实践活动。
9、鼓励学校与企业事业单位或高校科研院所共研 课程,探索采用购买校外课程服务的方式,共享优质课程资源。
10、优化高中布局,扩大优质高中办学规模。
11、支持高中与高校合作开发实施大学先修课,探索联合育人机制。
12、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探索具有特殊才能及超常教育需求学生的甄别、发现与培养机制,形成更有效的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模式。
13、坚决查处中小学不遵守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
14、民办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学校分类登记管理,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支持。
15、全面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北部地区22个教育配套设施建设,推动义务教育资源向中关村科学城北部地区拓展。
16、加快中小学新建和扩建力度,完成北大附中西三旗学校新馨苑校区建设、北大附小肖家河分校改扩建等工程。
17、鼓励集团化办学改革。学校可以申请组建教育集团,开展集团化办学模式探索。
18、加大对集团化办学的经费支持。设立集团化办学专项支持续费,专项支持续费包括承办费和书记校长鼓励经费。(目前海淀已有30所学校开展集团办学)
19、试点5G智慧校园项目,探索构建虚实共生的未来学校形态。形成30个信息化融合应用示范基地,培育10所标杆学校,评选100位信息技术应用先进教师。
学 生
20、学校严禁向学生推荐、推销教辅材料。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21、校本课程,原则上学校不编写教材。
22、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等必修课,必须执行国家课程安排。
23、海淀学校将加强STEM课程,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和混合现实(MR)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
24、适当减少作业数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兼顾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公正、客观、全面评价学生学习情况。
25、加大家政、烹饪、手工、园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劳动教育课程,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
26、普及校园种植,开辟专门区域种植花草树木或农作物,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开展养殖。
27、校内进行手工制作、电器维修、班务整理、室内装饰等实践活动。
教 师
28、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的编制总量,适当提高现有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的编制总量标准,高标准保障编制经费。
29、在全区现有编制总量内,编制继续向教育队伍倾斜。
30、加大教师住房保障力度,大力筹措并逐年增加教师保障房数量,让老师住有所居。
31、将教师纳入区域人才保障体系,逐年增加教育人才公寓供给,重点保障引进人才、优秀教师和无房青年教师的住房。
32、加大学校对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缩小校际工资差异。
33、薪资分配中,重点向骨干教师、班主任、特殊教育(含工读教育)教师、对口支援教师(含新疆班教师)等人群倾斜。
34、吸引优秀应届毕业生、退休优秀教育人才进入人才储备库。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储备库人员申办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35、增加“海淀教师证”的含金量,持证教师可免费或以优惠票价进入面向公众开放的各类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革命纪念馆、体育场馆、历史文化古迹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政府举办的旅游景点(区)。
36、民办学校应与教师依法签订合同,按照足额支付工资,并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7、教师尊严不受侵害,禁止随意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性事务摊派给学校和教师,减少对学校和教师的干扰,为教师减负。
38、保护孕产期、哺乳期女教师的合法权益。
39、探索建立优秀教师疗养休养制度,安排获得区级荣誉表彰的教师代表和优秀教师典型进行疗养休养。
40、为每所学校和幼儿园培养一名“心理援助师”,开展教师心理监测、辅导和问题干预。
41、建立教师心理档案,定期开展心理测评,依据结果开展培训。
42、实施“学历提升”工程和“专业对口”工程,鼓励中青年教师攻读在职硕士及以上学位,鼓励“教非所学”的中青年教师进修与教学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学历。
43、试点“双师教学”,探索建立集团校内部优质师资多校区共享。
44、保持海淀在全市的教育人才高地优势。
45、提升海淀教师的幸福感、成就感和荣誉感,用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吸引教师,留住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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