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通州区幼升小入学招生工作启动,2020年通州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发布,北京幼升小网团队为大家分享2020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2020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批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全国和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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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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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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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平稳有序、严格规范,通过巩固成果,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努力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三、入学条件和方式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小学入学
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到实际居住地小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小学入学工作,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坚持“以住房为主,兼顾户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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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与住房地址一致的新生,要优先保证其在相应的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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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与住房地址不一致的新生,以住房地址为主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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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范围内只有户口无住房的新生,由区教委和乡镇政府安排入学。
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等因素,部分小学实施单校划片和多校联合派位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具体办法见附件1。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户籍不在我区,长期在我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我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我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安排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具体办法由区教委制定。
2020年,我区继续实施“六年一学位”政策。
初中入学
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按区教委确定的“单校对口划片分配入学,且学生实际居住地在中学服务范围内”的办法升入初中。
要求回户口所在区或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情况见附件2。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在我区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等相关证明证件材料,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经相关委办局、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审核通过后,取得在京就读证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
小学入学,取得在京就读证明并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城区小学服务范围内居住的,按照“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在乡镇小学服务范围内居住的,按照“分配入学”的方式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具体办法见附件3。
初中入学,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在城区、永顺镇、梨园镇初中服务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的,按照“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在其他乡镇初中服务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的,到我区初中联系就读。具体办法见附件4。
非我区小学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2020年通州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取得在京就读证明。
民办学校入学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以招收我区学生为主。
其他
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服务保障工作。2020年8月31日满6周岁需入小学的,在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2020年完成小学教育需升入初中的,在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四、工作要求
1 |
工作职责 我区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在区教育 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区教委全面负责组织实施。 城区中小学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由区教委负责组织、协调。乡镇中小学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因学位不足未能登记入学或未在规定时间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和乡镇政府安排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民办学校入学。 各中小学严格执行区教委制定的工作实施细则,树立全局意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
2 |
规范操作 1.严格执行区教委的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5。 2.实行计划管理 区教委结合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招生计划并上报市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计划。 3.强化部门联动审核 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4.严格学籍管理 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区教委将加大民办学校学籍监管力度,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 |
3 |
公示宣传 区教委通过“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向社会公示本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使用说明、小学招生服务范围。各中小学以招生简章的形式公示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安排等内容。每所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中小学要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学校录取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区教委和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对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入学服务系统使用办法进行广泛、深入、细致地宣传,特别是要让学生家长了解一般公办初中升入优质高中校额到校政策,明确升入优质高中预期,推进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顺利实施。 |
4 |
监督检查 区教委加强对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对有关学校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
5 |
严肃入学纪律 各中小学严格执行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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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通州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单校划片和多校联合派位相结合入学工作办法
根据《2020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实施范围
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等因素,实验二小通州分校、临河里小学、乔庄小学、北京小学通州分校、芙蓉小学实施单校划片和多校联合派位相结合的入学方式。
派位对象
小学招生范围内房本与户口本一致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只有房本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有房本的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不包括无房本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无房本的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派位学校
实验二小通州分校招生范围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联合派位学校为实验二小通州分校、运河中学附属小学、史家小学通州分校。
临河里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联合派位学校为临河里小学、运河中学附属小学、史家小学通州分校。
乔庄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联合派位学校为乔庄小学、运河中学附属小学、教师研修中心实验学校。
北京小学通州分校招生范围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联合派位学校为北京小学通州分校、教师研修中心实验学校、贡院小学、通运小学、黄城根小学通州校区。
芙蓉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联合派位学校为芙蓉小学、教师研修中心实验学校、贡院小学、通运小学、黄城根小学通州校区。
派位办法
(一)志愿填报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一所派位学校即一个志愿,志愿必须填满。
(二)电脑派位
第一批次:学校招生范围内房本与户口本一致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所填志愿的顺序和学校可接收学位数量进行电脑派位。
第二批次:只有房本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有房本的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第一批次派位结束后,按所填志愿的顺序和学校可接收学位数量进行电脑派位。
注意事项
(一)填满志愿但因小学学位不足未派位进入志愿学校的,由区教委确定学校入学。
(二)未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派位小学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在通州区小学入学资格。
(三)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采集信息时应如实填报,信息不准确将不能正常入学。
(四)其他招生压力较大小学,将根据入学信息采集情况或招生登记情况,确定是否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联合派位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具体另行通知。
时间安排
(一)6月13日至21日,服务片内小学审核适龄儿童入学相关材料。
(二)6月13日至21日,登录“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填报志愿。
(三)6月28日,登录“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查询派位结果。
(四)7月上旬,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附件2: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情况
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对非本市户籍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各类人员子女,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对待:
1.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
2.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
3.持有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
4.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5.持有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或母)结婚证;
6.持有市人力社保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
7.持有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开具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身份证明》;
8.持有区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附件3:2020年通州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办法
根据《2020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城区小学服务范围
入学方式
城区小学服务范围(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服务范围)内实际居住并取得就读证明的,采取“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派位到我区有接收条件的小学入学。
(一)自有住房
1.联合派位学校
(1)第一组:第四中学小学部、贡院小学、永顺小学。
(2)第二组:民族小学、中山街小学、东方小学。
(3)第三组:第二中学小学部、后南仓小学、官园小学。
(4)第四组:通运小学、教师研修中心实验学校、黄城根小学通州校区、芙蓉小学、北京小学通州分校。
(5)第五组:南关小学、运河小学、玉桥小学。
(6)第六组:北苑小学、潞河中学附属学校、第一实验小学。
(7)第七组:运河中学附属小学、临河里小学、史家小学通州分校、实验二小通州分校。
(8)第八组:乔庄小学。
2.志愿填报和派位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一个联合派位学校组即一个志愿,志愿必须填满,按所填志愿的顺序和学校可接收学位数量进行电脑派位。
(二)租住住房
1.联合派位学校
(1)第一组:龙旺庄小学、焦王庄小学。
(2)第二组:张家湾村民族小学、张家湾镇民族小学。
(3)第三组:上店小学、枣林庄民族小学。
(4)第四组:牛堡屯学校小学部、陆辛庄学校小学部。
(5)第五组:宋庄镇中心小学、师姑庄小学。
(6)第六组:富豪小学、北寺庄小学。
(7)第七组:徐辛庄小学、翟里小学、葛渠小学。
(8)第八组:潞城镇中心小学、卜落垡小学。
(9)第九组:大东各庄小学、大豆各庄小学。
(10)第十组:杜柳棵小学、沙古堆小学、郎府小学。
(11)第十一组:西集镇中心小学、大灰店小学、新东仪小学。
(12)第十二组:肖林小学。
(13)第十三组:漷县镇中心小学、靛庄小学。
(14)第十四组:马头小学、草厂小学。
(15)第十五组:觅子店小学、东定安小学、侯黄庄小学。
(16)第十六组:永乐店镇中心小学、小务小学。
(17)第十七组:德仁务小学、柴厂屯小学。
(18)第十八组:于家务乡中心小学、西垡小学。
(19)第十九组:渠头小学。
2.志愿填报和派位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一个联合派位学校组即一个志愿,志愿必须填满,按所填志愿的顺序和学校可接收学位数量进行电脑派位。
(三)其他
填满志愿但因小学学位不足未派位进入志愿学校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委确定学校入学。
城区小学服务范围内租住住房的,在自有住房派位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依据北京市居住证办理情况,对于同一住址连续租住时间较长家庭的适龄儿童,可参与自有住房联合派位学校的派位。
乡镇小学服务范围
入学方式
乡镇小学服务范围(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服务范围)内实际居住并取得就读证明的,由相应的乡镇政府分配到我区有接收条件的小学入学。
注意事项
适龄儿童因未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未填满志愿且没有派位进入志愿学校和未到派位和分配的小学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在通州区小学入学资格。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采集信息时应如实填报,信息不准确将不能正常入学。
时间安排
7月1日至7月5日,城区小学服务范围内实际居住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填报志愿。
7月10日,全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查询派位或分配结果。
7月11日,全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通州区小学就读证明”到派位或分配的小学审核登记。
附件4:2020年通州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少年初中入学工作办法
根据《2020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城区初中服务范围
入学方式
城区初中服务范围(本市户籍适龄少年服务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采取“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派位到我区有接收条件的初中入学。
(一)联合派位学校
1.第一组:运河中学(南校区)、第二中学、潞河中学。
2.第二组:第六中学、首师大附中(通州校区)。
3.第三组:第四中学、北关中学。
4.第四组:运河中学(东校区)、玉桥中学。
5.第五组:北京二中通州校区、人大附中通州校区。
6.第六组:北京五中通州校区。
7.第七组:梨园学校、育才学校通州分校。
8.第八组:宋庄中学、理工附中通州校区。
9.第九组:张家湾中学、牛堡屯学校、陆辛庄学校。
10.第十组:甘棠中学。
11.第十一组:西集中学、郎府中学。
12.第十二组:漷县中学、觅子店中学。
13.第十三组:马驹桥学校、大杜社中学。
14.第十四组:台湖学校、次渠中学。
15.第十五组:永乐店中学、小务中学、柴厂屯中学。
16.第十六组:于家务中学。
(二)志愿填报和派位
志愿填报
适龄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一个联合派位学校组即一个志愿,志愿必须填满。
电脑派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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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次:适龄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的,按所填志愿的顺序和学校可接收学位数量进行电脑派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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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次:适龄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住房的,在第一批次派位结束后,按所填志愿的顺序和学校可接收学位数量进行电脑派位。
永顺镇、梨园镇初中
服务范围入学方式
永顺镇、梨园镇初中服务范围(本市户籍适龄少年服务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采取“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派位到我区有接收条件的初中入学,方式同上。
永顺镇初中服务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填报上述联合派位学校中的第六组、第八组至第十六组。
梨园镇初中服务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填报上述联合派位学校中的第七组至第十六组。
其他乡镇初中
服务范围入学方式
其他乡镇初中服务范围(本市户籍适龄少年服务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到我区初中联系就读。
注意事项
填满志愿但因初中学位不足未派位进入志愿学校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少年,由区教委及属地乡镇政府确定学校入学。
适龄少年因未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未填满志愿且没有派位进入志愿学校和未到派位的初中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在通州区初中入学资格。
适龄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保证信息准确,信息不准确将不能正常入学。
时间安排
7月1日至7月5日,采取“多校联合电脑派位”方式入初中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填报志愿。
7月10日,采取“多校联合电脑派位”方式入初中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查询派位结果。
7月11日,采取“多校联合电脑派位”方式入初中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派位的初中审核登记。
附件5:2020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30日前 |
完成我区本市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
5月1日起 |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
5月6日至31日 |
完成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
5月11日至17日 |
区教育咨询服务中心受理回户口所在区或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
5月13日至31日 |
审核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 |
6月3日至6日 |
民办小学报名 |
6月6日始 |
小学公布学校招生简章 |
6月9日 |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
6月13日至21日 |
小学(含培智学校)审核本市户籍(含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入学相关材料 |
7月上旬 |
各中小学(含培智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9月1日至15日 |
建立小学和初中新生学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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