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第五批取消证明事项和保留证明目录(2019年11月版),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取消证明目录中第7项证明于2020年1月31日前落实到位。
北京市第五批取消证明和保留证明目录(2019年11月版)
证明名称 |
主管部门 |
开具 单位 |
证明取消后的办理方式 |
申请律师执业许可时,需提交的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证明 |
市司法局 |
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 |
政府部门告知标准+申请人书面承诺+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 |
申请公证员任职或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时,需提交的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
市司法局 |
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 |
政府部门告知标准+申请人书面承诺+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 |
在本市小学、中学取得学籍并就读的流动人口,申请办理居住证时,需提交的所在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 |
市公安局 |
所在学校 |
申请人提交学生证(卡)办理 |
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流动人口,申请居住证时,需提交的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开具的就读证明 |
市公安局 |
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 |
申请人提交学生证办理 |
国家级文物保护、危险物品存放单位,申请养犬登记时,需提交的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特殊工作需要养犬证明 |
市公安局 |
行业主管部门 |
申请单位向所有地负责养犬登记的公安机关发函办理 |
随父母在外省市入户的未成年子女、被收养子女、外省市户口孙子女,申请投靠北京户口的父母、养父母、祖父母时,需提交的父母、养父母档案存放单位开具的档案履历表(盖章) |
市公安局 |
父母、养父母档案存放单位 |
民警综合调查办理 |
单位或个人,申请购买散装汽油时,需提交的单位所在地或个人现住地派出所开具的购油证明 |
市公安局 |
单位所在地或个人现住地派出所 |
网上系统申报办理 |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需提交的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政府或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开具的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 |
市教委 |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政府或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 |
将思想品德鉴定改为申请人提交书面承诺、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改为部门内部核查的方式办理 |
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需提交的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开具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盖章) |
市教委 |
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 |
政府部门告知标准+申请人提交书面承诺+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办理 |
参保人或老年保障待遇领取人死亡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申请享受相关待遇时,需提交的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村)委会开具的与死亡人员关系证明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村)委会 |
政府部门告知标准+申请人提交书面承诺+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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