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厕所管理规范(试行)》发布,规范规定了中小学校幼儿园厕所的管理体制、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护、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等内容,适用于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
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厕所管理规范(试行)
本规范所称学校厕所,是指校园内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等建筑内的厕所和教学、办公等建筑物外独栋独立建设的厕所。
本规范规定了中小学校幼儿园厕所的管理体制、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护、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等,适用于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
区教委是本区学校厕所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辖区内学校厕所的规划、新建、改建、日常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建立考核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和工作职责,督促学校加强日常管理与服务,设置专项经费保障学校厕所的日常管理和正常维护。
学校是校园厕所管理工作的实施主体,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校园厕所的管理、维护、保洁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明确专人负责本校厕所日常管理工作,配齐清洁卫生、设施维护等人员,确保责任到人。
学校应建立健全厕所管理规章、保洁作业流程、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包括:年度大、中、小修计划,日常养护计划、报修及记录)等制度。
学校应建立厕所日常保洁责任制,每天定人、定时对厕所进行保洁,达到清洁卫生、整洁有序的基本要求。
(一)常规保洁
原则上每天不少于3次,也可根据使用情况增加常规保洁频次,确保地面、墙壁、门、窗、纱、蹲台、便器、座圈、盖板、隔断板、洗手台、洗手(盆)池、墩布池、管理间等设施设备无积灰、无杂物,无积水、无结冰,无积尿(尿碱污物)、无臭味、无蚊蝇,无乱堆物品、无暴露的保洁工具和废纸,无乱写乱画;对厕所天花板、立墙面、灯具等平时保洁不方便的地方应每周清洁一次,确保无灰尘、无蜘蛛网;保洁时应避开学生下课时间。每次保洁作业完成后须填写《学校厕所清洁记录表》。
(二)临时保洁
每节课的课间10分钟后,应根据学生使用情况对厕所进行一次临时保洁,及时冲洗厕位及大小便器,确保干净整洁、无堵塞、无污垢;及时清理厕间地面、洗手台、面镜等区域,确保无水渍、无污渍;垃圾桶无满溢。
每周应对厕所进行2次以上消毒除臭处理并有记录;苍蝇、蚊虫孳生季节要及时采取灭杀措施。
学校应明确专人每天对厕所设施运行情况进行2次以上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报修,确保供水、冲水、照明设施、水龙头和面镜等相关设施及无障碍设施、无障碍厕位正常使用。每日检查情况应有记录。
维修人员接到报修报告后,应及时维修,确保厕所的正常使用;遇水、电等紧急报修时,应半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学校应制定年度维修和日常养护计划,及时修缮维护并做好记录。每周至少对各类设施设备检修一次,发生故障随时修复;每月应对地面、墙壁、窗户、天花板等检修一次,有问题随时清理修复。
学校应设置统一标识的指示牌、引导牌,厕所门口明确标示“男、女”字样;要在厕所明显位置公示保洁人员服务规范、检查记录、监督电话与联系方式等内容。
学校要在厕所适当位置张贴文明提示语,教育学生爱护设施,保护环境,讲究卫生,节约用水等。
学校要制定《校园文明如厕公约》,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如厕行为文明。
区教委应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将学校厕所日常管理工作作为对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和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市、区教委将学校厕所日常管理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区教委和学校的督导检查。
学校应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体系,采用适当方式定期与学生、教师沟通,充分听取广大师生对学校厕所日常管理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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