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谷区发布了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20年平谷区幼儿园入园家长可以查看北京幼升小网整理的内容。
2020年平谷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一)基本原则
坚持“市级统筹、区级主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益普惠、主体多元、灵活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着力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进一步多渠道补充专业师资,切实提高全体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幼儿园管理,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扩大学前教育学位4320个,三年内通过新建、改扩建、接收配套幼儿园等工程建设,确保常住人口幼儿入园率达到85%以上;扶持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全区所有幼儿园全部纳入级类管理,提高级类水平,三年内新增市级示范园1所、市级一级一类园3所,区级早期教育基地3个、区级特色幼儿园3所,学前教育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二、主要举措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幼儿园学位供给
1.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本着立足实际、按需建设、合理布局的原则,新建第八幼儿园、怡馨家园幼儿园、马坊A地块幼儿园、镇罗营幼儿园、紫贵御园幼儿园等五所幼儿园;改扩建第三幼儿园、胡庄幼儿园、大兴庄幼儿园、峪口幼儿园等四所幼儿园。新增学位2160个,新增建筑面积27836平方米,计划投资16202万元。
2.加强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完成阳光城小区、二号地项目、西沥津、夏各庄新城3-14幼儿园4所配套幼儿园建设并投入使用,提供学位1080个。
3.统筹资源扩大幼儿园学位。充分挖掘、统筹利用城乡腾退空间及农村小学闲置资源优先举办幼儿园;挖掘优质公办园潜能,支持城区示范园举办分址分部。
(二)大力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
1.研究制定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的鼓励政策。通过给予扩班补助、租金补助、生均定额补助等方式,支持开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化普惠性民办园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2.坚持公办民办并举。通过教研指导、专家培训、优质资源引领等方式,加强民办园过程性管理,切实规范民办园办园行为,提高办园质量。
(三)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
1.增加师资供给,提高师生配备比例。通过教师招聘、教育系统内教师调配、转岗教师培训等多种方式补充幼儿园师资,力争保教人员与幼儿比例达到1:9,教职工与幼儿比例达到1:6,幼儿教师全部实现持证上岗。
2.完善幼儿师资培养培训机制,提升专业素质。制定《平谷区学前干部教师三年培训意见》,有序推进新任教师、转岗教师、民办教师专项培训。采取市、区、园联动培训模式,通过网络研修、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形式,根据教师成长阶段和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开展幼儿园课程、教育活动组织、幼儿评价等培训。
3.完善名优干部教师帮扶培养机制。加强名园长工作室建设,全面提升园长的管理水平;发挥名教师工作室作用,打造区域名师队伍;加强骨干教师管理,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青年教师迅速成长。
(四)实施幼儿园质量提升工程
1.规范办园行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完善动态性过程性监管机制,切实规范办园行为,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加强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关爱每一名幼儿;完善家园共育机制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创新做好家园共育工作;加强与小学的密切联系,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加强0-3岁早期教育基地建设。
2.实现级类管理。所有幼儿园全部纳入级类管理,通过创建市一级一类幼儿园及市级示范园,提高幼儿园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
3.构建发展共同体。建立以示范园为龙头、覆盖全部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的教育联盟,形成“1+N”发展共同体,促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以主管教育副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区级学前教育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学前教育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加强合作、信息共享,共力推动本行动计划平稳有序实施。
(二)加强经费保障
落实《北京市市对区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学前学段)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足额拨付扩学位补助、租金补贴、生均定额补贴及其他专项经费。落实市区经费绩效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机制,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加强监管督导
1.严格准入标准。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严格按标准进行审批准入,严格规范民办幼儿园招生行为和办学行为,加强过程性动态监管。
2.严格督导评价。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相关制度,实现区域所有公办、民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加强幼儿园安全、办学行为规范等经常性督导,提高办园效益和水平。
平谷区学前教育领导小组机构组成及各部门职责
成员单位 |
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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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委 |
牵头统筹协调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与管理整体工作,制定各项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确保学位供给和规范办园。 |
各乡镇街道 |
把学前教育纳入地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开展0-3岁早期教育活动;督导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自治组织对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负责对本辖区无证幼儿园取缔及幼儿分流安置。 |
区编办 |
负责按照幼儿园编制标准,且根据本区幼教发展实际需要,通过教育系统内部挖潜等多种途径,将公办幼儿园编制逐步配备到位。 |
区发展改革委 |
加大幼儿园规划建设力度,做好幼儿园建设和幼儿园收费监督工作,继续落实幼儿园收费备案制度。落实幼儿园水、电、燃气收费相关优惠政策 |
区财政局 |
加大投入,配合区教委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完善投入体制和保障机制,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
区规划国土分局 |
落实本市关于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关要求,督促检查各区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使用等工作,对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整改,做到应交尽交、应收尽收。 |
区公安分局 |
加强对幼儿园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与规范管理,整治、净化幼儿园周边环境。为学龄人口数据统计提供便利。 |
区综治办 |
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镇乡街道开展无证园的综合整治工作;协调各街乡镇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将无证园的整治工作纳入对各街乡镇综治考核范围。 |
区人力社保局 |
研究完善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职称评聘政策。 |
区卫生计生委 |
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疾病防控等工作;发挥行业优势,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提供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出生数据;负责0-3岁早教工作。 |
区工商分局 |
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幼儿园分类登记管理等工作。 |
区民政局 |
落实低收入家庭、社会散居孤儿和福利机构适龄儿童接受教育政策。 |
妇联 |
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工作,妇联与卫生计生、教育部门共同做好0-3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
区食药监局 |
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依法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食品安全 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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