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工作的通知》。从2020年开始分批启动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工作,每批建设周期为3年,2020年启动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的共20个省(区、市)。《通知》还公布了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名单。
教育部公布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名单
序号 |
省份 |
示范区 |
示范校 |
2020年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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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 |
西城区 |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北京市第八中学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
海淀区 |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 北京市第一〇一中学 北京市十一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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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津 |
和平区 |
天津市第二十一中学 天津市第二南开学校 天津市耀华中学 |
3 |
河北 |
石家庄市 |
石家庄市第一中学 石家庄外国语学校 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一中学 |
4 |
山西 |
太原市 |
山西省实验中学 太原市第五中学校 朔州市朔城区第一中学校 |
5 |
辽宁 |
大连市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高级中学 大连市第十一中学 大连市第三十六中学 |
6 |
吉林 |
长春市 |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长春市十一高中 长春市九台区第一中学 |
7 |
黑龙江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实验中学 哈尔滨市第三中学 哈尔滨市第六中学 |
8 |
上海 |
杨浦区 |
上海市格致中学 上海市上海中学 同济大学第一附属中学 |
9 |
江苏 |
无锡市 |
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 |
10 |
浙江 |
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高级中学 浙江大学附属中学 杭州绿城育华学校 |
11 |
安徽 |
合肥市 |
合肥市第一中学 合肥市第六中学 合肥市八中学 |
12 |
福建 |
三明市 |
大田县第一中学 福建省三明第一中学 三明市第九中学 |
13 |
山东 |
潍坊市 |
山东省实验中学 山东省青岛第二中学 山东省青岛市第三十九中学 |
14 |
湖北 |
武汉市 |
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 武汉市常青第一中学 武汉市第二中学 |
15 |
湖南 |
长沙市 |
长沙市南雅中学 长沙市实验中学 长沙市第十一中学 |
16 |
广东 |
深圳市 |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广东实验中学 广州市执信中学 |
17 |
广西 |
南宁市 |
南宁市第二中学 南宁市第三中学 南宁市武鸣区武鸣高级中学 |
18 |
海南 |
海口市 |
海口市第一中学 海南华侨中学 海南中学 |
19 |
重庆 |
渝中区 |
重庆市第八中学校 重庆市巴蜀中学校 重庆市南开中学校 |
20 |
云南 |
昆明市 |
昆明市第一中学 安宁中学 曲靖市第二中学 |
2021年及以后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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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内蒙古 |
乌海市 |
乌海市第一中学 乌海市第六中学 乌海市第十中学 |
22 |
江西 |
南昌市 |
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南昌市第二中学 南昌县莲塘一中 |
23 |
河南 |
郑州市 |
郑州市第二高级中学 郑州市第七高级中学 郑州市第四十七高级中学 |
24 |
四川 |
成都市 |
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 双流棠湖中学 四川大学附属中学 |
25 |
贵州 |
贵阳市 |
贵阳市第一中学 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 贵阳市第二中学 |
26 |
西藏 |
拉萨市 |
拉萨中学 拉萨江苏实验中学 拉萨市北京中学 |
27 |
陕西 |
西安市 |
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 西安高新第一中学 西安市铁一中学 |
28 |
甘肃 |
兰州市 |
甘肃省兰州第一中学 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兰州市第三十三中学 |
29 |
青海 |
西宁市 |
西宁市第五中学 大通县朔山中学 青海省三江源民族中学 |
30 |
宁夏 |
银川市 |
银川一中 银川二中 宁夏育才中学 |
31 |
新疆 |
克拉玛依市 |
克拉玛依市第一中学 乌鲁木齐市八一中学 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 |
32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石河子市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中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华山中学 石河子第一中学 |
做好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工作还有哪些具体要求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各地要将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工作作为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变革和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的重要途径,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区、市)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工作的指导,组织省级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支持。
各示范区和示范校要在申报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示范区、示范校建设工作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强化过程管理和工作考核,确保示范建设工作和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突出重点,形成有效经验。
各示范区和示范校要围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遴选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8号)提出的重点任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突出优势和特长,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 评价等关键领域进行积极探索,在开发选修课程、推进选课走班、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健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和完善办学质量评价等重点环节实现突破,创新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教育方式方法,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成果,在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模式变革、促进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示范校要积极开展新课程培训基地学校建设,通过校长教师挂职交流或跟岗学习等方式,加大对薄弱高中和农村学校的对口帮扶力度。
示范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对口帮扶机制,加强对贫困地区的帮扶。
健全机制,确保工作实效。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工作的统筹管理,协调有关专业机构为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提供专业服务。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具体负责日常联络、协调等工作,组织专家对示范区和示范校工作进行指导,定期组织开展研讨交流和宣传推广,对示范建设工作进行评估。
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政策制度、教师培训和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保障,充分调动示范区和示范校的工作积极性。
各示范区和示范校要健全教研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教研活动,加强对新课程新教材实施重难点问题的研究,充分发挥教研工作对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的专业服务与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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