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生肺结核筛查学生家长端(8月27日)开放注册,北京幼升小网团队为您分享海淀新生肺结核筛查流程,您该如何进行筛查!
2020年海淀新生肺结核筛查流程
一、如果您是托幼机构、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的新生,您将需要完成以下几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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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您是高级中等学校(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寄宿制初中的录取新生,您需要这么做:
问题来了,学校所在街道对应定点医院是哪个呢?请看这里:
新生结核病筛查医院工作内容
一、筛查前准备
与高级中等学校(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寄宿制初中沟通确定筛查时间、人数等安排,并于8月28日前将筛查计划报区疾控中心。
二、结核病筛查
1、集中入校筛查
高级中等学校(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寄宿制初中由医院入校集中进行PPD筛查,并于筛查3天后入校查验结果。
2、在院筛查
托幼机构、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完成问卷调查并提示需PPD筛查的学生到定点筛查单位进行PPD筛查,由医院提供《新生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检查家长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和《北京市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学生PPD筛查无异常者,由医生在记录表上签字盖章完成筛查。PPD强阳性需拍摄胸片者在本院拍摄胸片,胸片无异常者由医生在记录表上签字盖章完成筛查。对胸片异常者建议其转诊儿童医院(15岁以下)或北京老年医院(15岁及以上)。
高级中等学校(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寄宿制初中集中PPD筛查后提示结果强阳性的学生,在本院拍摄胸片,胸片无异常者由医生在记录表上签字盖章完成筛查。对胸片异常者建议其转诊儿童医院(15岁以下)或北京老年医院(15岁及以上)。
3、不良反应处置
解放军总医院第八医学中心为区级不良反应处置医院,建立绿色转诊通道,设立联络部门(医务部,联系电话:66775010)。
4、数据报送
筛查结束后填写《医疗机构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开展情况统计表》、《医疗机构筛查人数统计表》、《海淀区2020年新生入学结核菌素皮肤试验不良反应统计表》,于9月30 日前报送至区疾控中心(邮箱:hdcdc-tb@mail.bjhd.gov.cn,《筛查统计表》自行留存,备查)。
三、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做好各项协调、组织工作,确保筛查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2、与各学校做好筛查工作对接,合理安排入校集中筛查人员,提前沟通筛查流程。
3、各定点医院要根据各校集中筛查需求,合理安排人员及物资,保证入校筛查过程中PPD试剂保存满足冷链储存要求,配备应急药品,确保筛查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4、如有相关不良反应及时进行处置后报告疾控中心。
新生结核病筛查学校工作内容
一、组织管理
区教委及区卫健委制定筛查方案并下发后,学校根据筛查方案部署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通知工作,做好学校的组织保障工作,确保筛查工作顺利进行。由于学校原因造成筛查无法正常进行,其后果由学校承担。
二、托幼机构、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
1、学校注册
每所托幼机构、小学及初中需指定1名负责人,于8月14日-8月21日在微信搜索“北京结核病防治”公众号,在“新生筛查”栏目完成注册。注册时需上传《北京新生肺结核筛查系统学校端用户申请表》,申请表务必加盖公章,学校名称填写全称以核实身份,确保系统数据安全。8月27日后,注册且审核通过的学校可通过电脑访问http://xs.zwdn.com,查看本校新生肺结核可疑症状及密切接触史筛查情况。
2、筛查通知
学校在《新生报到须知》中加入新生肺结核筛查提示内容:“根据《北京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8版)》(京卫疾控〔2018〕52号)要求,本市各类学校(包括托幼机构)录取新生入学报到前须进行肺结核筛查。
3、结核筛查
定期查看系统中本校新生问卷调查完成情况,对需进行PPD筛查及X线胸片检查学生,在开学时收取其由医生签字盖章的《北京市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记录表》留档。
4、结果报送
托幼机构、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筛查结束后由学校填写《学校肺结核筛查结果统计表》报区教委。
三、高级中等学校(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寄宿制初中
1、筛查计划上报
各学校按照对应医院安排,与各自对应的定点医院进行工作对接,确定筛查人数、入校筛查时间等相关安排,并填写《海淀区2020年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学校信息表》,于8月25日前报定点医院。
2、筛查通知
学校负责对新生进行通知,并发放《北京市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和《新生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检查家长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3、结核筛查
协调组织定点医院入校进行集中PPD筛查,并组织筛查后3天医院入校查验PPD结果。对PPD结果强阳性者组织到定点医院拍摄胸片。对PPD无异常、胸片无异常的学生,收取其《记录表》和《告知书》留档。对胸片异常学生督促其及时到北京老年医院就诊。
4、结果报送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筛查结束后由学校填写《学校肺结核筛查结果统计表》报区教委。
各中等专业学校、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筛查结束后由学校填写《学校肺结核筛查结果统计表》,于9月30日前将电子版直接报送至市结控所,同时抄送区卫生健康委。
四、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做好各项协调、组织工作,确保筛查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2、各学校要与定点医院做好筛查工作对接,合理安排入校集中筛查场地,提前沟通筛查流程。
3、接种当天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分批次有序安排学生入场,控制筛查场地人数,避免人员聚集,做好学生及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4、加强确诊学生的管理及单纯PPD强阳性学生预防性治疗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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