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房山区幼升小入学招生工作启动,2021年房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发布,北京幼升小网团队为大家分享2021年房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1〕5号)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符合房山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制定本意见。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全国和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机制,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乡镇(街道)为主,组织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三)坚持免试就近,统筹协调,确保房山区每一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五)坚持稳中求进,强化管理,通过巩固成果、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努力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由法定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所对应学校办理免试就近入学手续。
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法定监护人长期在房山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房山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房山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承租地位置,由承租地所在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辖区内学位情况,予以协调解决。
2.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需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由法定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所对应学校办理初中入学手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3.强化部门联动,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和实际居住等条件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本市户籍对待,根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免试就近入学。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房山区工作或居住,需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集信息并提交“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房山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相关部门进行联网审核。通过审核后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乡镇教委报区教委协调解决。
各乡镇(街道)政府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联审机制,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材料审核。
(四)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五)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六)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七)本区将在入学压力集中、学位紧张的学校和地区,依据市级政策,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采取电脑派位的入学办法,科学合理地分配生源,依法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工作要求
(一)实行计划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入学需求前瞻预测,按照划片范围内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制定招生计划,经区教委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计划。
(二)规范民办校招生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级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广告和招生简章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和收费标准等,以招收本区学生为主。
(三)严格学籍管理。本区使用全市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名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已通过入学服务系统审核却未及时到校报到的新生,各学校要督促其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经督促后仍不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也不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严禁学生的无序流动。加强民办学校学籍管理,民办校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
(四)杜绝违规操作。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执行区教委统一规定的入学工作时间和程序。严禁以 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 、评测、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坚决禁止学校私自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经入学材料审核的非京籍学生,不得私自接收已通过审批程序且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 ,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坚决禁止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持续不断开展有效宣传引导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要积极协调解决、主动化解区域内个性化矛盾。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规范操作,积极引导家长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申报入学材料,全面、准确做好入学政策宣传引导工作。
(六)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单位要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北京市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科学精准有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优化入学工作方案,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开展。
区教委将通过网上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及时公布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相关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入学工作咨询电话:89366051
入学工作监督举报电话:89359539
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办公室地址:西潞社区成人职业学校(苏庄地铁站北100米)
房山区2021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时间表(小学)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5月1日起 |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
5月6日-31日 |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通过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
5月6日-17日 |
申请在房山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通过入学服务平台采集信息、提交审核材料 |
5月6日-31日 |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材料 |
5月31日 |
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截止 |
6月1日 |
乡镇(街道)教委上报非本市户籍材料审核结果 |
6月3日-9日 |
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工作 (其中报名时间为6月3日-6日) |
6月12日-20日 |
各小学审核新生入学相关材料 |
7月上旬 |
各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9月1日-15日 |
建立新生学籍 |
房山区2021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时间表(初中)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5月6日-10日 |
小学应家长需求提交回户口所在区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 |
5月10日-16日 |
进行回户口所在区和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
5月6日-17日 |
申请在房山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通过入学服务平台采集信息、提交审核材料 |
5月6日-31日 |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材料 |
6月1日 |
乡镇(街道)教委上报非本市户籍材料审核结果 |
6月3日-9日 |
民办初中完成招生工作 |
6月10日 |
小学在初中入学系统中完成毕业生分配信息传送,并将名单上报至区义务教育入学办公室 |
6月17日-18日 |
各初中审核新生入学相关材料 |
6月23日-24日 |
初中校向区义务教育入学办公室上报新生名单,并在初中入学系统中提交审核 |
7月上旬 |
各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9月1日-15日 |
建立初中新生学籍 |
重点问题提示
1.2021年小学入学网上信息采集的时间和网址是什么?
时间:5月6日至5月31 日
网址:http://yjrx.bjedu.cn “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何进行线上审核?
各位非京籍家长不要着急,线上审核步骤很简单!
在5月6日-5月17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点击“房山区”→点击“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注册过程中监护人会通过短信收到账号及验证码)→按系统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并完成采集,提交到“待审核”状态→等待属地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在线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请注意查收。
请关注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发布的《审核实施细则》,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居住地乡镇(街道)教委。
3.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如何进行信息采集?
在5月6日-5月31日期间,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点击“房山区”→点击“小学入学服务系统”→点击“注册”进入后,按系统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后台与公安部等部门进行信息自动验证→信息采集完成后打印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请妥善保管)。
4.适龄儿童如何界定,不足龄的儿童能参加入学(信息采集)吗?
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均须在报名前进行信息采集,不满6周岁的儿童不能参加信息采集。
5.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如何申请缓学?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持区级或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在新学年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服务范围内学校提出申请并登记,学校核实后报区教委审批。缓学期限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6. 残疾儿童如何入学?
按照相关政策,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完成信息采集后,根据残疾程度,到服务片区小学办理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手续或到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就读,确保残疾儿童能够接受适宜的教育。
7.去学校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按照房山区统一的时间安排,6月12日至13日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届时,家长需准备好信息采集表、户口簿、房产证以及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到服务范围内小学进行入学审核。具体安排及要求请关注学校张贴或发布的信息。
8.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可在租住地入学吗?条件是什么?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户籍所在地为房山区之外其他区县,符合在房山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房山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承租地位置,由承租地所在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辖区内学位情况,予以协调解决。
9.“空挂户”可以作为入学依据吗?
不可以。入学意见明确要求,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和实际居住等条件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均不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10.什么是公租房?法定监护人承租公租房的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意见》(京建法[2013]19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按规定就近登记入学,其家长可持《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外地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仍按本市现行的流动人口相关规定管理。
11.什么是共有产权房?法定监护人购买共有产权房的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共有产权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房。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属于产权类住房,与其他普通商品房入学政策一致。
12.哪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根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免试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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