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幼升小网

登录 | 注册

热门
2021年延庆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2021-04-30 15:04|编辑: 阿奇|阅读: 896

摘要

2021年延庆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出台,关于2021年延庆区义务教育入学有哪些值得关注?2021年延庆区入学政策有什么变化?北京幼升小网团队为大家分享2021年延庆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2021年延庆区幼升小入学招生工作启动,2021年延庆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发布,北京幼升小网团队为大家分享2021年延庆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2021年延庆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全国和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机制、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确保延庆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2.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组织领导

延庆区成立以主管副区长为组长,教育两委相关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谋划、监督管理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成立以教委主任为组长,相关领导、科室负责人及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相关工作。

四、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小学入学

(1)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打印信息采集表。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全家户口簿、儿童父母房产证(无房产证的用购房原始发票)和信息采集表,到所属招生范围内的小学进行资格审核。

(2)延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向区教委提出申请。

(3)本市非延庆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延庆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延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延庆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延庆区接受义务教育。

2.初中入学

(1)在我区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户籍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区教委在对适龄学生人数、学生居住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方面调研的基础上,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城区初中坚持“房产证明和户口簿”统一、以实际居住地为准的原则,接收其招生范围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各乡镇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所在乡镇中学或寄宿制学校。

(2)申请到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升入初中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经学籍所在区教委、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审批通过的,学生信息将转到接收区入学服务系统并安排入学,原学籍所在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3)从外省小学毕业的延庆户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由家长持全家户口簿和在延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到区教委登记后,按划定的招生范围,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市教委继续实行市、区优质高中对一般公办初中校额到校招生政策(向每一所一般公办初中校定向投放招生计划),鼓励农村地区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乡镇的初中就读。

3.入学资格核查

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实际居住条件的审核,严格审核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情况。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下列非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按本市户籍对待:

1.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

2.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3.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

4.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

5.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6.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须自行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可打印信息采集表。持表和相关材料到所属招生范围内的小学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小学入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在本区工作或居住,可申请在本区小学就读。

(1)由父母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写相关信息;

(2)提供在延务工就业材料、在延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再次进入“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确认提交信息,并打印信息采集表。持信息采集表和上述相关材料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区教委协调解决。

2.初中入学

(1)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拟在本区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持在延务工就业材料、在延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入学资格,通过后,按照区教委规定的招生范围到所属初中学校审核确认。

(2)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因父母家庭住址在本市内变动,到本市其他区就读初中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到区教委中教科进行登记。

(3)不是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因父母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由父母提供在延务工就业证明、在延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进行审核,通过后,到区教委中教科登记入学信息,学生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通过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形式,确保残疾儿童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

(五)其他特殊情况

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区教委将根据学校学位供给情况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统筹推进招生工作。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是基础教育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坚持在市教委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精心策划,严密组织,规范操作,杜绝招生过程中违规现象发生。

2.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区、校两个层面均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组织管理,规范招生程序,维护招生秩序。要积极面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使学生和家长了解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基本原则、入学资格、入学程序、时间进程和工作要求,增强招生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各初中、小学要提前让学生家长了解小升初及优质高中校额到校政策,明确升学预期,推进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顺利实施。

3.实行计划管理。按照市教委统一部署,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区教委将按照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各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调整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

4.凡入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学习的学生,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21年4月份以后在本市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检的证明。

5.严格学籍管理。中小学新生学籍将由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直接建立。学校要严格管理学籍,不为无正常手续的学生申请建立学籍,不允许出现学生与学籍分离现象,严禁学校擅自接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严肃入学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市、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工作程序。严禁以 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 、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 ,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入学政策,炒作公办学校排名,将培训成绩与入学挂钩。严禁任何学校私自招生。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落实公示,接受监督。落实公示制度,公布咨询、举报电话,接受咨询;及时公布学校性质、办学规模、服务范围及招生计划等信息。

8.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期间,各学校要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平稳推进入学工作。

小学入学咨询电话:69102029

初中入学咨询电话:69101579

监督电话:69102378

附件:1.延庆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

2.延庆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1

延庆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领导小组及工作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桂芬延庆区副区长

副组长:常迎六教育工委书记

王建军教委主任

成 员: 徐怀安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教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秦生教育工委副书记

郑世永教委副主任

张 平教委副主任

二、工作小组

组 长:王建军教委主任

副组长:郑世永教委副主任

张 平教委副主任

成 员:董艳生教委小教科科长

王建军教委中教科科长

侯艳鹏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

朱增利教委行政办公室主任

李 张教委督政督学科科长

韩合心教委宣传中心主任

各中小学校校长

附件2

延庆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30日前

完成本市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制定《延庆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延庆区2021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审核实施细则》,报延庆区人民政府审批

5月1日前

公布《延庆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延庆区2021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和《延庆区关于本市非延庆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5月1日起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5月6日起

开始采集小学入学信息、启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审核

5月10日—16日

区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和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5月31日

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截止

6月12日—20日

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7月上旬

各中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声明:本文来源于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由北京幼升小网团队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2020年延庆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0

收藏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分享

QR Code

微信里点“发现”

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报错
入学政策延庆区幼升小

没有更多了

  • 入学交流群

  • 入学流程

  • 非京籍四证

  • 入学材料

  • 幼儿园招生简章

  • 划片查询入口

  • 超龄儿童幼升小

  • 2025年北京幼升小

  • 2025年入学材料

  • 2025年海淀区幼升小

  • 六年一学位

  • 新购房多校划片

  • 2025年北京中小学寒假

  • 入学攻略

    入学攻略

  • 材料清单

    材料清单

  • 购房新政

    购房新政

  • 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 学位占用

    学位占用

  • 进群交流

    进群交流

  • 入学条件

    入学条件

  • 非京四证

    非京四证

  • 筹备资料

    筹备资料

长按下方二维码,保存本地,在微信中打开

北京幼儿入学

bjyerx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