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日前发布,北京市教委在此基础上,对各区和学校提出“北京版”中小学生手机管理要求,各区各校要加强条件保障,合理设置校内统一集中保管学生手机的必要设施设备,明确手机保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避免手机丢失或损坏。
市教委要求,各区和学校要将手机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因地因校制宜研制切实可行的校内学生手机管理制度。各区要制定工作方案,学校要形成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市教委特别强调,管理要注重“疏堵结合”。各区和学校要教育引导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正确看待,合理适度使用各类智能电子设备,提升文明使用网络的素养。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加强心理疏导,让学生真正意识到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自觉形成对管理措施的认同。在管理中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不断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家校要协同帮助学生管理手机。各区和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做好面向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家长以身作则,在正确使用手机方面为孩子树立榜样,加强对学生在家庭中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教育合力。结合学校实际设立方便、及时的家校联络渠道,便于家长联系学校,保证家校应急联络。
要加强落实教育部《通知》各项要求的条件保障,合理设置校内统一集中保管学生手机的必要设施设备。同时,明确手机保管的工作制度和规范,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避免手机丢失或损坏。各区要加强对学校工作的指导,将学校手机管理纳入日常监管,加强工作检查,建立通报整改制度,确保工作落实。
市教委要求,学校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应向所属区教委备案。各区应于2021年3月1日前,将区工作方案报市教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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