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局近日发布通知,公布了2021年第三批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通知指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8家医疗机构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自2021年4月12日起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这8家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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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霍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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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北庄镇大岭村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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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古北口镇龙洋村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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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石城镇石塘路村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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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大城子镇梯子峪村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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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西沙地村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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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高岭镇下河村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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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大城子镇张庄子村张晓梅村卫生室
北京市医保局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自觉遵守服务协议约定,严格执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主动加强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切实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有效、安全、规范、合理的医疗服务。
此外,市医保局还发布通知,决定新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造血干细胞移植定点医疗机构,自2021年4月12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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