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兴区各街道非京籍审核细则目前正在陆续公布,北京幼升小网整理致西红门镇2021学年度非本市户籍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家长一封信,供家长们查看。
致西红门镇2021学年度非本市户籍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家长一封信
非本市户籍学生家长:
您好!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大兴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意见》的要求,现将我镇办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审核工作的相关规定发给您,请按照时间和要求办理审核手续。
一、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年龄要求: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含31日)出生的儿童。
二、审核申请程序:
1、凡符合条件一(自购房)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请于5月6日至5月21日先在网上填写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成功后,于工作日时间持相关材料到西红门镇综合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可预约、可不预约)
2、凡符合条件二、三、四其中之一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无需网上预约,持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6日至5月21日(工作日),到西红门镇综合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初审,初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条件一:适龄儿童父或母在西红门镇域内有自购房屋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自购房产须提供以下材料其中一项:
①自购房屋且正式入住的,提供住建、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证(以法定监护人房产比例100%的房产证为准,房屋设计用途为“住宅”)原件及复印件。
②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期房以《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交房日期在2021年8月31日前为准)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全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父母未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出示结婚证和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在京务工就业证明须提供以下材料其中一项:
①受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出具受雇企业开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或与受雇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②自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北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父或母至少一方的北京市居住证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保持一致且都在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电子居住证须本人到派出所打印纸质证明。)
条件二:适龄儿童父或母在京务工就业的,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该企业须为在西红门镇注册的开业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受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由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该企业为申请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清单原件及复印件(该企业须为在西红门镇注册的开业企业,要求在西红门镇连续参保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期间补缴无效)。
4、全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父母未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出示结婚证和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在京实际住所证明:租住房屋的须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所在村(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无效。
6、北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父或母至少一方的北京市居住证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保持一致且都在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电子居住证须本人到派出所打印纸质证明。)
条件三: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该企业须为在西红门镇注册的开业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代码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在西红门本镇(2018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连续的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除外),期间补缴无效,须提供地税或国税开具的企业涉税信息告知书。
3、企业股东或合伙人要出示能够证明本人自2018年5月1日起连续系该企业股东或合伙人的工商注册证明,期间补办手续无效。
4、全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父母未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出示结婚证和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在京实际住所证明:租住房屋的须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所在村(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无效。
6、北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父或母至少一方的北京市居住证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保持一致且都在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电子居住证须本人到派出所打印纸质证明。)
条件四:适龄儿童父或母是现役军人(西红门镇域内服役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士兵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居住证明、服役情况证明)。
3、全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父母未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出示结婚证和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其它事项说明:超龄儿童(从未办理就读过一年级的),符合上述条件其中之一的,须提供与条件对应的相关材料,由镇教委审核合格后填写《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到大兴区小学招生办公室办理。地址:兴丰北大街三段5号(仁和医院南侧向西80米黄村公园东门南面)。电话:69259542 69238820
三、时间安排:
提交申请材料办理时间:5月6日—5月21日 (工作日内)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地点:西红门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大厅(西红门桥往东100米,西红门镇政府西配楼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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