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兴区2021年幼升小入学审核正在进行中,由于大兴区各街道入学要求不同,北京幼升小网整理了大兴区天宫院街道2021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细则。
天宫院街道2021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细则
天宫院街道2021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细则 | ||
天宫院街道咨询电话:61250544 发布时间:2021年4月30日 | ||
证明证件材料 | 审核标准 | 审核部门 |
在京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条件之一) | 1.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须符合一方受雇于天宫院街道辖区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在大兴区区域内就业。需提供审核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务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连续正常缴纳15个月以上(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社会保险清单,补缴无效。 | 天宫院街道 社保所(庆祥南路29号院3号楼一楼服务大厅) |
2.审核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需提供本人2020年1月1日前在天宫院街道区域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 天宫院 市场所(庆祥南路29号院3号楼701室) | |
3.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需提供2020年1月1日前在天宫院街道区域内注册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 ||
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条件之一) | 1.审核申请人在天宫院街道辖区内自有住房且正式入住的,应提供区住建、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购房发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期房以《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交房日期在2021年8月31日前为准)。应提供所在辖区居委会开具的房屋无违章建筑、无群租房证明。 | 所属社区 居委会 |
2.审核申请人在天宫院街道辖区内租住房屋的,须2020年4月30日前至今连续在天宫院街道辖区租住,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的提供购房合同)、房主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居委会开具出租房的房屋无违章建筑、无群租房证明,历年已缴纳个人出租房屋税凭证票据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及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无效。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按照镇(街道)的相关规定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的相关材料。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
天宫院街道 流管办 (庆祥南路29号院3号楼503室) | |
全家 户口薄 | 1.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户口薄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须保持一致;提供户主页、父母页和儿童本人页,审核申请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审核申请人的结婚证、身份证。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 所属社区 居委会 |
2.超龄儿童应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并填写《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采用大兴区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后,按正常年龄非京籍入学程序办理。在教委审核入学过程中,一旦发现已在原籍入学的,取消审核资格,并将失信行为告知已有学籍所在地教育管理部门。 | ||
北京市 居住证 | 截止2021年4月30日,审核申请人双方均需连续持有天宫院派出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市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现住址相一致;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 天宫院派出所(大庄桥东200米路北)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审核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庆祥南路29号院3号楼南侧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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