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丰台区幼升小入学政策目前已经公布了,北京幼升小网整理2021年丰台区户籍或实际居住在丰台区本市其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申请在丰台区小学入学须知,供幼升小家长们查看。
2021年丰台区户籍或实际居住在丰台区本市其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申请在丰台区小学入学须知
一、入学条件
1.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
2.具有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丰台区(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材料)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办理程序
1.5月6日至5月31日登录入学服务平台,选择“丰台区”,点击“小学入学服务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待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信息采集表。
2.第一批入学(民办学校)
(1)6月3日9:00至6月6日16:00登录入学服务平台,选择“丰台区”,点击“小学入学第一批志愿填报”填报志愿。
(2)6月10日前对派位结果在“入学服务平台”完成确认工作。
3.第二批入学(公办学校)
(1)6月12、13、20日,儿童父母持全家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信息采集表等材料,到区教委划定的学校审核入学信息,确定单一对应学校或入学片区。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2)6月12日9:00至6月20日16:00,上网填报志愿。
(3)7月初,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分配结果。
三、重要提示
1.儿童父母需按照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并在每个时间段完成相关事项,过时将会影响儿童正常入学。
(“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按照户口簿首页“住址”栏填写,“居住地详细地址”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填写到房号,如果两者地址相同,按照户口簿首页“住址”栏填写)
5月1日前,已进行区划调整的街乡镇,按照新街镇进行信息采集;未进行区划调整的街乡镇,按原街乡镇进行信息采集。
2.因身体原因未在当年入学,申请今年入学的儿童(超龄儿童),5月6日至审核日前登录入学服务平台,选择“丰台区”,点击“区级注册预约系统”进行审核预约,并打印预约单。其父(或母)按照预约时间,持预约单、全家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委指定地点(望园西里4号)进行审核注册,注册后自行填写详细信息。
审核时间为:5月11日、12日。
委托办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书。
3.第一批入学(民办学校)
儿童可自愿选择入读民办学校,有关事项请在志愿填报前咨询学校。
4.第二批入学(公办学校)
(1)5月26日后,儿童父母可到户籍地或居住地附近的学校查询审核学校及审核要求。
(2)儿童父母需在6月12、13、20日,到区教委划定的学校审核入学信息。已确定单一对应学校的儿童,可选择对应学校直接入学或多校划片派位入学;未确定单一对应学校的儿童,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入学片区和单一对应学校一经学校网上确定将无法撤销。参加多校划片的儿童,均有可能被任何一个志愿学校录取。
(3)6月20日16:00后,填报了志愿的儿童将无法撤销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
(4)儿童父母如未按时到校审核,待计算机分配完毕后,其父母可向区教委提出就学申请,由教委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5)2021年在第二批(多校划片)入学中,X05片区的北京市第十二中学南站学校面向X04片区、X11片区的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第一小学面向X12片区各投放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
5.同一家庭多个子女有在小学阶段入读同一所学校需求的,可持全家户口薄、结婚证、居住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今年入学儿童的信息采集表、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在校学生的学籍卡片、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于6月10日到区教委指定地点(望园西里4号)申请,由教委统筹分配到确定的学校就读。家长需提前电话咨询。
6.儿童父母需承担由于填写虚假信息或错误信息产生的相应责任和后果。
7.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2021年不能正常入学的,其父(或母)需在5月28日持全家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信息采集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病历到区教委指定地点(望园东里26号,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可以在2022年按规定正常入学。
8.教委咨询地点:望园西里4号。咨询人、办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佩戴医用口罩,通过“北京健康宝”进行扫码登记。对持有“北京健康宝”健康状态为“未见异常”的人员,方可进入指定地点,办理咨询、审核等业务。
四、信息采集填写说明
(一)“住房类型”填写说明
上网填报“住房类型”时,按照住房类型实际填写,其中:
1.公租房、廉租房选择“直管公房”项填写;
2.农民房选择“其它”项填写。
3.无法确认住房类型的,选择“其它”项填写。
(二)购房合同资料填写说明
儿童网上入学申请填报自有住房产权资料时,其申请家庭居住类型为自有住房且已实际居住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选择为“自有住房”的“购房合同”,参照购房合同记载内容,如实填报购房人姓名、购房合同号、房屋坐落等房屋产权信息:
1.申请核验的房屋类型应为新建商品住宅(一手房)。
2.该套自有住房应已完成合同网签手续。
3.购房合同号应依据合同内容填写完整,样式举例如下:Y123456、XF123456或NO.123456。
4.房屋坐落应与购房合同内记载的房屋坐落一致,样式举例如下:丰台区岳各庄东区118#地129#住宅楼1层1单元101。
5.应填报购房合同签约时间。
(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信息填写说明
儿童网上入学申请填报自有住房产权资料时,其申请家庭居住类型为自有住房且已办理房产证的,选择为“自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参照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记载内容,如实填报所有权人姓名、产权证号、房屋坐落等房屋产权信息:
1.产权证号一般在产权证的前面,通常为“丰字第***号”、“京房权证丰字第***号”、“X京房权证丰字第***号”、“X京房权证丰私字第***号”;2015年11月9日发放不动产登记权利证书,证书编号一般为“京(2015)丰台区不动产权第00123号”。请将产权证号填写正确(不要省略字,如有“X”的请将“X”一起填写完整,截止到“号”字),不要填写成产权证书的印刷编号。
2.房屋坐落详细到房号,因证书版本不一致,有的房产证房屋坐落部分就写到楼号,遇有此类的请再向下找到具体的房号填写完整。
3.如房屋按份共有,只填写与儿童入学相关的所有权人一方及其对应的产权证号,例如:
所有权人 |
房屋坐落 |
产权证号 |
李明 |
光彩路168号院北区6号楼203 |
X京房权证丰私字第0123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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