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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怀柔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2022-04-26 09:37|编辑: 佳佳|阅读: 1346

摘要

关于对《怀柔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公布,其中针对怀柔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非京籍审核细则、无房京籍在非户籍区租房入学要求进行说明,大家可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反馈自己的意见。

关于对《怀柔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公布,大家可在4月20日至4月27日针对2022年幼升小入学政策提出意见,北京幼升小网团队为您分享相关内容。

关于对《怀柔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为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起草了《怀柔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至4月2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jywzjk01@bjhr.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湖光南街2号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中教科(请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641149。

4.传真:010-69624340。

5.登录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hr.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

1.怀柔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的起草说明

2.怀柔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3.怀柔区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方案

4.怀柔区2022年本市非本区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审核实施细则

(以上附件均可在本文查看)

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19日

《怀柔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的起草说明

为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确保本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起草了《怀柔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一、制定依据和必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为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经过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认真研究和征求各中小学校意见等环节,结合本区教育工作实际和往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经验,遵循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原则,制定了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二、所要解决的问题

加强对本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立义务教育入学规则,会同相关委办局、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对适龄入学儿童少年进行资格联合审核,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透明,依法保障每一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三、采取的措施

(一)区教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中学、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入学工作,加强对本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规范入学管理,严肃招生入学纪律。

(三)做好政策宣传。各校严格执行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程序,在明显位置公示招生相关内容。

四、备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为入学政策性文件。

怀柔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为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经区政府批准,现就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积极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入学机制,严格规范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平稳有序,严格规范程序,完善机制、引导预期,努力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三、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坚持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二)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三)本市非怀柔区户籍的无房家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在本区工作、居住,拟在本区入学的,按照《怀柔区2022年本市非本区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审核实施细则》执行。

(四)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按《怀柔区2022年初中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方式入学。

(五)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登记居住地址为怀柔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本市户籍对待。

(六)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怀柔区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七)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八)区级以上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科学城科研院所、怀柔区“亲清管家”企业引进的中高级人才子女入学,由区教委和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协调解决。

(九)烈士、华侨、现役军人、全国劳动模范的子女和台籍学生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十)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区教委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严格审核过道房、地下室、车库房、空挂户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区级主责。区教委是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主责单位,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入学工作,加强对本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同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按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要求,做好招生入学的具体实施工作。区教委对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

(二)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校应加强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加强入学资格审核,严格执行区教委确定的义务教育登记入学范围和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市、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格执行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以招收怀柔区学生为主,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规范入学管理。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对于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程序,在明显位置公示招生相关内容,向学生和家长宣传相关招生政策。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下一年度招生工作意见印发时自行废止。

附件:

1.怀柔区2022年初中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怀柔区2022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以上附件均可在本文查看)

怀柔区2022年初中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初中入学工作有关政策

(一)小学毕业生按规定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区升入初中,也可以申请回户籍所在区或随其父母迁入新住址所在区升入初中。非本市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符合入学条件的也可在本区就读。学生必须按照招生学校要求的时间办理相应的入学手续。

(二)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优先保障机制,确保残疾儿童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

(三)各镇乡的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所在地中学就读。琉璃庙镇中心小学毕业生自愿选择到汤河口中学、首师大附属红螺寺中学、第二中学或其他镇乡中学入学。茶坞铁路小学毕业生到桥梓中学入学。怀北学校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首师大附属红螺寺中学、第二中学或其他镇乡中学入学,非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到杨宋中学、北房中学、庙城学校、桥梓中学入学。张各长小学本市户籍毕业生到第五中学或其他镇乡中学入学,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到杨宋中学、北房中学、庙城学校、桥梓中学入学。中关村一小怀柔分校具有本市户籍、连续4年及以上学籍且有寄宿要求的小学毕业生,到北京市第一〇一中学怀柔分校入学,其他本市户籍毕业生到首都师范大学附属红螺寺中学或第二中学入学,非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就近升入其他镇乡中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具有本市户籍、连续4年及以上学籍且有寄宿要求的小学毕业生,到北京市第一〇一中学怀柔分校入学,其他本市户籍毕业生按城区或镇乡初中入学原则执行,非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就近升入其他镇乡中学。

(四)具有本市非怀柔区户籍无房家庭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后,按照实际承租居住地免试就近升入镇乡中学就读。

(五)在怀柔区各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须按照《怀柔区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进行材料审核。

(六)城区初中入学。

一是登记入学。父母或监护人名下住房在学校招生范围之内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可直接登记入学,登记时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各校登记入学的范围如下:

1.第三中学:府前东街以北、滨湖南街以北、北斜街以东、北至北大街以东地区;北大街以北、富乐大街以南、西起红螺路以东地区和大屯行政村。

2.第五中学:龙山街道所属府前街、府前东街延伸向东至城区东边界以南地区(南至城区南边界),开放路东开利园小区、美丽家园小区,东关一区、二区和丽湖嘉园小区,石厂行政村。

3.首都师范大学附属红螺寺中学:滨湖北街以北、北大街以南、北斜街以西地区;湖光中街以北、青春路及红螺路以西;富乐大街以北、大中富乐、刘各长行政村和郭家坞小学的毕业生。

4.第二中学:湖光中街以南、府前街以北、青春路以西;府前街以北、滨湖南街以南、迎宾路以西地区。

二是派位入学。城区小学登记入学之外的毕业生,进行电脑派位(城区小学非本市户籍和本市在城区无房、无户籍的毕业生,根据城区初中学位情况,进行派位入学。城区中学学位不足时,通过派位方式到其他镇乡中学就读)。

(七)北京市第一〇一中学怀柔分校为公办寄宿制学校,招收学生全部住宿,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入学。

1.对口直升的寄宿制入学。中关村一小怀柔分校和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具有本市户籍且连续4年及以上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直接登记入学(2023年起,北京市第一〇一中学怀柔分校不再接收中关村一小怀柔分校非雁栖镇户籍的毕业生对口直升)。

2.面向以下学校的寄宿制入学。除接收对口直升的学生外,面向以下学校计划招收寄宿制学生。招生对象为: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实验小学、怀柔镇中心小学(含分校)、第六小学、怀北学校、北房镇中心小学(含分校)、五一小学怀柔分校、庙城学校(含分校)、桥梓镇中心小学(含分校)、茶坞铁路小学具有本市户籍且有寄宿要求的小学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需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以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的原件为准)。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派位录取。

3.招收区教委协调保障到该校的区级以上引进人才子女,科学城科研院所、怀柔区“亲清管家”企业引进的中高级人才子女入学。

(八)民办学校入学。符合在怀柔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升入本区内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具体招生办法见民办学校招生简章。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区教委负责统筹初中入学工作,制定初中入学实施方案,科学规划“免试就近入学”招生范围,确保每一名小学毕业生接受初中教育。

(二)建立区教委和学校两级宣传体系,积极宣传市、区两级初中入学有关政策。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和张榜公示的形式,把初中入学的资格、区域划分、计划编制、具体的操作方法宣传到每一名学生和家长。设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设立咨询电话,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解释工作。

(三)严格学籍管理,严禁非正常录取和接收新生,建立良好的招生信度,保证各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中学入学招生办公室电话:69622278;地址:怀柔区教育考试中心(怀柔区第四幼儿园南,迎宾北路7号)。咨询电话69641149、69625810。

三、怀柔区2022年初中入学工作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30日前

完成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5月1日起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5月5日至5月31日

完成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5月9日至5月15日

区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6月4日至6月7日

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学校招生报名,大学附中接受大学子弟报名

6月10日

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学校派位录取,大学附中报备大学子弟入学名单

6月11日至6月19日

审核入学材料

7月4日

小升初派位

7月上旬

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四、怀柔区城区2022年中学入学招生示意图

怀柔区2022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入学条件

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怀柔区申请入小学,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怀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具有本市非怀柔区户籍,在怀柔区有独立产权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具有本市非怀柔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长期在本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本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条件家庭的适龄儿童。

(三)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审核通过的非本市户籍家庭的适龄儿童。

二、入学方式及程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城区入学方式。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城区有房屋产权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需审核申请人携带信息采集表及有效证件材料(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原件为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区教委划定范围的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2.镇乡入学方式。

审核申请人在镇乡有本区户籍,或有房屋产权的本市非怀柔区户籍适龄儿童,需审核申请人携带信息采集表及有效证件材料(以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原件为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镇乡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市非怀柔区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审核通过后,审核申请人携带信息采集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就近到镇乡小学(不含怀柔镇中心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审核申请人提交本人在怀务工就业材料、在怀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完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打印信息采集表。携带信息采集表到区教委规定的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审核申请人在城区内有房屋产权的,可到实验小学、怀柔镇中心小学、第六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审核申请人在城区内没有房屋产权的,到区镇乡小学(不包括怀柔镇中心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三、小学入学工作有关政策

(一)适龄儿童入小学,均需在5月5日至31日内由法定监护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yjrx.bjedu.cn/)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在审核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予以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则无法参加怀柔区2022年小学入学。审核申请人须确保网上登记注册时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城区各小学入学登记时,严格按照划片范围和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原则上招收服务片内既有户口又有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且户口与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在一起条件双符合的适龄生;适当招收服务片内有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单符合的适龄生。

(三)当城区学校(包括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学位不足时,按照“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进入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当镇乡学校学位不足时,按照“分配入学”的方式进入镇乡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

(四)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按照入学计划招收6个班,其中2个寄宿班,寄宿班学生报满为止。

(五)自2022年起,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中关村一小怀柔分校入学学生,毕业后将根据区内学校资源布局及学位情况,按当年入学政策入学。

(六)民办学校入学。符合在怀柔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升入本区内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具体招生办法见民办学校招生简章。

四、各小学入学划片范围如下

(一)第一小学:泉河街道所属兴怀大街以北,滨湖北街以南,西起青春路,东至开放路;泉河街道所属滨湖北街以北,潘家园街以南,北斜街以东,东至迎宾路。

(二)第二小学:龙山街道所属南大街以北,泉河街道所属怀黄路以南,东至青春路,西至城区边界。

(三)第三小学主校区:龙山街道所属府前街以南,兴怀大街以南,南大街、府前东街以北地区,西至青春路,东至城区边界。

(四)第三小学北校区:

1.湖光中街以北,北大街至怀黄路以南,青春路以西,长副坝路以东的适龄儿童,可双选到怀柔区第三小学北校区或怀柔区第二小学就读。

2.滨湖北街以北,北大街以南,北斜街以西,青春路以东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可双选到怀柔区第三小学北校区或怀柔区实验小学就读。

3.符合怀柔区第三小学主校区划片范围的适龄儿童。

(五)实验小学:泉河街道所属怀黄路—潘家园街东至迎宾路以北地区;北斜街以西至青春路南起滨湖北街向北至城区边界;卢庄和红螺镇村。

(六)怀柔镇中心小学:龙山街道所属府前东街向东延伸至城区边界、南大街向西延伸至城区边界以南地区。

(七)第六小学:开放路以东、兴怀大街的延长线以北;迎宾路以东、滨湖北街以北地区;东四村和大屯村。

(八)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

1.雁栖大街以北,牤牛河以西,京密引水渠以南,水岸雁栖(含)、顶秀美泉小镇(含)、雁舞园(含)以东范围内有独立产权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可双选到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或中关村一小怀柔分校就读。(见划片图)

2.符合城区一至六小学校划片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报名先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九)北京十一学校九渡河小学:

1.四渡河村、黄坎村、吉寺村、团泉村、局里村。

2.红庙村、九渡河村、花木村的适龄儿童可双选到北京十一学校九渡河小学或九渡河镇九渡河小学就读。

(十)九渡河学校小学部:杏树台村、二道关村、庙上村、黄花城村、西台村、东宫村、黄花镇村、撞道口村、石湖峪村、西水峪村、红庙村、九渡河村、花木村。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区教委、各镇乡街道、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做好入学政策宣传工作。宣传《怀柔区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方案》、怀柔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市区两级小学入学有关政策。要及时公布办学规模、服务片区、入学计划等信息。充分利用信息手段,把适龄儿童入学程序及具体的操作方法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和家长。让学生家长了解小学入学政策。设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设立咨询电话,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与解释工作。小学入学工作期间,各单位要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平稳推进入学工作。

(二)入学政策咨询电话及地址。小学招生办公室电话:60639659、60639081、69621036;地址:怀柔区教育考试中心(怀柔区第四幼儿园南,迎宾北路7号)。入学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69625985;地址:怀柔区电化教育管理中心(湖光南街2号)。

六、怀柔区2022年小学入学主要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工作安排

4月30日前

完成本区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5月1日起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5月5日至5月31日

完成小学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工作

5月16日至5月31日

完成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

6月初

学校(含民办学校)公布入学报名时间和报名条件及所需材料

6月11日至6月19日

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6月20日至7月8日

区教委审批一年级新生入学名册

7月上旬

各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七、怀柔区城区2022年小学入学划片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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