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景山区幼升小发布了关于驻外使领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和非京籍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入学等事宜办理工作告知,针对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的随任子女及非京籍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申请入学材料及要求详细说明?本文为大家同步详细要求,建议2025年石景山区幼升小家长参考了解。
关于驻外使领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和非京籍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入学等事宜办理工作告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外交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科委、国家教委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上学问题的通知》相关要求,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的随任子女,申请回国就读及中、高招录取给予优先照顾资格时,需提交的驻外使领馆开具的随任子女回国证明;非京籍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申请北京市中小学入学资格时,需提交的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和其父(母)的《进站函》,我委按照北京市教委和我区发布的有效规定办理前述事宜。
相关规定如下: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京籍随任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外交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精神,依法保障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京籍随任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现将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京籍随任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与注册
(一)适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京籍随任子女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回国入学的,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就读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06〕66号)精神做好入学工作。
(二)适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京籍随任子女起始年级不能回国入学的,由外交部干部司出具《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京籍随任子女证明》,小学阶段在片内学校建立学籍,初中阶段在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学校或派位学校建立学籍。学生回国后到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或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就读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06〕66号)精神入校就读。
二、日常管理
(一)已建立学籍的学生在随任期间学籍保留在原学校,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标记为“随任”。随任期间,由外交部干部司于每学年最后两周内持外交部干部司当年开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京籍随任子女证明》到学校为其办理手续,继续保持“随任”标记,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业成绩管理等有关规定为学生办理升级、留级、跳级。
(二)北京数字学校为学籍标记为“随任”的学生提供数字化名师课程资源和实名网络学习空间,开展网上教育教学活动。
(三)学籍标记为“随任”的学生可参加阳光学校、北京数字学校等学习,由所在驻外使领馆负责其日常管理。
三、毕业
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京籍随任子女在学校规定年限内,通过在学籍所在校、阳光学校、北京数字学校学习,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通过毕业考试,准予毕业。
本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关于做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就读工作的通知
各城近郊区教委: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外交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精神,从大局出发,切实解决驻外人员在子女教育方面存在的困难,本着落实政策、简便手续、服务到位的原则,认真做好学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工作。现将具体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与区县教委研究,提供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就读的参考学校共10所。
东城区西中街小学、东直门中学、西城区中古友谊小学、崇文区广渠门中学、宣武区育才学校、朝阳区陈经纶中学、北工大附中、芳草地小学、海淀区北理工附中、中关村三小。
回国就读的学生,可以在原学籍学校就读,也可以安排在参考学校或其他学校就读。如参考学校班额饱和,区县教委应负责安排到相同条件的学校。如回国就读学生需要到没有参考学校的区县就读,区县教委也应按照文件精神,负责安排到相同条件的学校。
二、由于就读情况不同,因此需要针对不同情况,办理有关手续。回国就读学生的情况,大体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入学、升学类:指我国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就读小学、初中、高中一年级的新生。
二是转学类:指我国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北京市没有学籍,或原在北京市小学、初中有学籍,回国后拟转入参考学校或其他学校以及需要跨学段就读初中、高中非一年级的学生。
三是复学类:指我国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出国前有学籍,回国后仍在学籍学校继续就读的学生。
三、回国就读学生办理相关手续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
(二)学生本人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或房产证明。
(三)国外借读学校开具的证明:学习年限、学习成绩、在校情况等(需翻译成中文,加盖使领馆印章)。
(四)原在北京市有学籍的,需持原学校出具的同意“转学联系表”。
四、简化回国就读办理手续,努力提供满意服务。
(一)入学、升学和转学类学生,需持规定的就读材料到区县教委学籍管理部门联系;复学类学生,持规定的就读材料到学生原学籍校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我国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出国前已在本市中小学就读的,离校前应持学生随任的有关证明到学籍学校办理保留学籍的手续。学校在学生随任期间为学生保留学籍。保留学籍期间,家属须与学校保持联系,并在每学期开学时到学校注册,领取相关的学习资料。
(三)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入学或转学,由区县教委学籍管理部门负责安排,原则上安排到“参考学校”。准备就读高中的,须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到区县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已经在高中阶段就读的学生,区县教委可按学生实际水平安排到适当的学校就读。
(四)学校对回国学生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包括学习情况考核,并视学生学习情况编级、编班。
五、办理就读的时间:
(一)为方便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办理随任子女回国后复学和转学,解决学生因转学带来的不适应等问题,一般情况下在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
(二)遇有组织调任、驻外期满等特殊情况,可随时办理。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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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景山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点击查看原文→2024年石景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2024年石景山区小学入学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审核办法
点击查看原文→2024年石景山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