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昌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于2025年4月份发布!我们将第一时间同步更新2025年昌平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至本文!2025年幼升小及2026年幼升小家长可收藏本文。
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温馨提示:《2025年昌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将于2025年4月公布!2025年昌平区幼升小家长可先查看↓2024年政策做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和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及北京市教委《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依法保障符合昌平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经区政府批准,现就昌平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锚定教育强国建设目标任务,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入学机制,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规范要求,确保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入学条件及方式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在昌平区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积极稳妥推进以登记入学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强化部门联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
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根据志愿派位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就近登记入学。
2020年12月31日以后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家庭,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将不再对应一所学校,学校周边新建、扩建住宅小区新增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施多校划片、电脑派位方式入学。
2.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3.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建立日常联合审核机制并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审核,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参加入学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相应入学程序。
4.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
5.区级以上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入学保障
区教委统一组织入学工作,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加强入学需求预测,按照学龄人口数量、毕业生数量、学校分布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等因素,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根据新增学位及供给情况,积极稳妥推进以登记入学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
2.加强政策宣传咨询
各校全面准确做好入学政策宣传,及时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范围、招生计划等政策。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本辖区内入学政策宣传和信访接待工作。区宣传、网信部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加强网络信息监管。
3.严肃入学招生纪律
各中小学校严格执行统一规定的入学工作时间和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民办学校严格执行广告和招生简章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收费标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和机构严肃处理。
4.强化相关部门联动
区政府统筹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区教委牵头,加强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自委昌平分局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照职责分工有序规范做好入学资格审核,严肃工作纪律,杜绝违规现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是基础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严密组织、规范操作,落实阳光招生,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问题,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