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区2024—2025学年度区级三好学生等优秀称号评选工作涵盖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文明礼仪标兵、学雷锋标兵等多类称号。评选条件严格,要求参评学生热爱祖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品德行为获师生家长好评。同时,学业成绩需优良,身心健康且具备良好体育锻炼习惯,体育课成绩需达一定标准。此外,还强调学生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各类文体活动,展现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
延庆区2024—2025学年度区级三好学生等各类优秀称号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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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级三好学生和高中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区级三好学生参照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详见《北京市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京教德〔2009〕2号)。
2.区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在具备区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在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
二、中小学文明礼仪标兵、学雷锋标兵、读书好少年等评选条件
1.文明礼仪标兵评选条件
(1)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三爱”“三节”教育实践活动、志愿服务、学雷锋活动等,个人事迹突出,受到学校或班级表彰。
(2)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护公物,模范落实《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言行规范,注重礼仪,注重自我文明行为修养的培养,全面发展,集体荣誉感强。
(3)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能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北京市延庆区学生在校一日常规细则》。
(4)在家庭中孝敬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讲文明、懂礼貌。
(5)在学校、社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友善、谦虚诚实,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获得学校、社会各方面的好评。
(6)在《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思想品德成绩为优。
(7)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和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充分展示良好形象,得到社会好评。
2.高中道德之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有健康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北京市延庆区学生在校一日常规细则》。
(2)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在学生中具有榜样示范作用。
(3)在家庭中孝敬父母,尊老爱幼,邻里之间和睦相处,生活俭朴。
(4)在学校尊敬师长,文明有礼,乐于助人,热爱劳动,诚实守信,努力学习,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学校、老师、同学的一致好评。
(5)能积极组织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事迹突出,在当地或所在学校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学雷锋标兵评选条件
(1)对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态度端正,行动积极,在学习和实践雷锋志愿服务精神方面有突出事迹。
(2)热爱集体,热心为集体服务,从身边小事做起,长期坚持为集体、为他人做好事。
(3)以雷锋为榜样,发扬“钉子”精神,刻苦学习文化知识,自强不息,奋发向上。
(4)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礼貌待人,作风正派,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生态文明之星评选条件
(1)具有较强的生态环保意识,认真学习生态环保的相关知识,积极宣传生态环保的理念和方法。
(2)主动践行光盘行动,垃圾分类、绿色出行、勤俭节约等好习惯,积极参加环保实践活动和生态文明志愿服务。能带动周围同学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参与践行生态文明行动。
5.读书好少年评选条件
(1)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浓厚的阅读兴趣;经常向学校阅览室、班级图书角借阅书籍。
(2)热爱阅读,每学期至少读2本好书。
(3)在创建“书香班级”中有突出表现,能够带动周围同伴读书,能在全班起到“课外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
(4)积极参加区级、校级、班级组织的各种读书活动,并能在各类比赛中获奖或能在报刊上发表文章。
6.“劳动小模范”“劳动之星”评选条件
(1)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具备劳动意识,懂得人人都要劳动、劳动创造财富、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等基本道理。
(2)吃苦耐劳,尊重劳动者,珍惜劳动成果,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3)热爱劳动,不畏艰辛,能自觉自愿地劳动,能主动承担家务、学校、班级劳动任务,在一定范围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掌握一定劳动技能和方法,积极参加社区或社会公益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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